Re: [新闻] 连栋透天实质出入口转向占用逾40年 法院

楼主: firetfd119 (gogogo)   2022-11-01 15:44:14
6月份其他新闻媒体就报这法院认证合法,这家新媒体直接说嚣张地主,且内文看起来是私
闯他人土地。
另外记者内文写的文意不清,写违法要罚钱,是指地主在自己所有土地排除侵害违法吗?
独家|嚣张地主刨路不给走 害阿嬷摔进加护病房!公所却无作为
https://tw.nextapple.com/life/20221001/01834057EE0AA90D16F7286AECD95A5A
【记者陈宏铭/屏东报导】离谱!屏东东港镇新胜街2巷是都市计画道路,碍于财政窘困迟
未征收,地主为此感到不满,直接雇工和机具把柏油路面刨除,两端围起铁皮围篱,挂上“
私人土地”警示牌,两侧住户无法进出,80多岁阿婆因路面不平摔成脑出血进了加护病房,
但是,镇公所迟无动作,住户怒骂无能、公权力不彰!
怪手等大型机具日前进驻新胜街2巷,刨除长百米、宽10米的新胜街2巷,但是,该条路早被
东港镇公所编列为7米宽都计道路,路遭刨除,沿线12户住户出入不便,住户马上向2百公尺
外的东港镇公所陈情检举。
推荐新闻:干妹妹遭开除!16岁小哥哥心疼了 撂人打老板台中5星夜市乱斗
住户不满指出,该路是早已铺好40多年的都市计画道路,政府虽未征收,但地主说挖就挖,
根本藐视公权力。更气的是,陈情之后,东港镇公所只口头安抚住户,无任何正式公文回复
到底该怎么办?
住户抱怨,挖路后就是出入不便,一名8旬阿嬷在家门前跌倒致脑出血,现在还在加护病房
;还有一名长者欲穿过铁围篱时,因行走不便摔倒,右小腿被刮得血流如柱。
《壹苹新闻网》记者质问东港镇公所主秘刘佳郎,为何公权力无作为,他表示,各乡镇公所
都有都市计画等未征收的问题,且依目前镇公所财政,真的无力拨付补偿。
他竟说,新胜街2巷土地镇公所确实尚未征收,地主想进行私地处分行为,政府好像没权力
过问。
后来,刘佳郎改口,将依《都市计画法》第51条等规定,要求地主回复原状,不然依法裁处

屏东县政府工务处表示,6月底时住户有向县府电话检举,当时县府已行文镇公所应依权责
妥适处理,以维正当权益。
县府本以为镇公所处理完了,现在将要求东港镇公所尽速通报此事,以厘清是否违反法令及
后续可能行政处分等问题。若真违法,可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若违法未改善,得
按次处罚,届期不缴纳罚者,依法可移送强制执行。
地主之一的孙先生指出,早在卅多年前就有告知封路一事,当时其父息事宁人;后来他退休
后,父亲也过世了,他仍告知住户封路一事,为此还向住户提司法诉讼,民事拆屋还地之诉
,一、二审都他胜诉,他只是依权利执行。
律师苏志弘表示,威权时代为何地主土地未被征收就被铺设道路,大概也不好追溯,不过,
地主现在依权利处分个人土地,依法是该被保障的私有权。
至于东港镇公所的都市计画道路被刨除,政府是否可认定地主违反相关法令?他表示:“政
府无此权力基础”,不过,他还是建议地主应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争取政府要不就快征收
,要不就返还土地,以免争议。
他说,此类行政诉讼判决,早于10年前就有未被征收地主向高雄市政府诉请将高市29期重划
案中的重立路某土地回复原状之诉,地主就胜诉了。
※ 引述 《firetfd119》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 2.记者署名:
: 陈彦廷
:
: 3.完整新闻标题:
: 连栋透天实质出入口转向占用逾40年 法院判拆屋还地
: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陈彦廷/屏东报导〕屏东县东港镇闹区1处私有地,长期遭新胜街2巷12间连栋民宅

: 巷头巷尾的2间透天厝占用、通行,甚至不再使用建商原所规画的通行土地,将实质出入

: “转向”于该私有地进出,并设置水泥坡道或停放汽机车等占用行为,孙姓地主向屏东地

: 提出拆屋还地告诉胜诉,连栋民宅及巷头、尾透天屋主不服反诉并以袋地通行权上诉二审

: 经高雄高分院审判,原供连栋户通行的土地,遭其自行增建物阻挡,非属袋地而驳回,全

: 定谳。
:
: 这块长约百公尺的长方型私有地广达309平方公尺,位于东港镇光复路旁的新胜街2巷,被

: 述连栋宅及巷头尾透天使用出入,因相当便利,长期下来,连栋的12户屋主将原本理应朝

: 西侧的大门,“乾坤大挪移”改为坐西朝东于东侧进行实质出入,甚至还兴建水泥花台、

: 道、铁皮及架设冷气室外机等占用孙姓地主的私有地,为了方便出入,也将自家汽机车停

: 孙姓地主土地上。
:
: 孙姓地主于2020年间为交易欲进行整地,要求拆除所有占用物,但14名屋主并未动作,孙

: 进而提出告诉,认为私有地遭占用,一审14名屋主皆败诉,法院并要求要拆除占用物返还

: 主,且在占用部分形成不法利得,判决14名屋主要返还自2019年11月起相当于租金的不当

: 利,金额从每月0元至774元不等,14户屋主不服上诉,并以袋地通行权反诉。
:
: 14名屋主认为,建商自1978年兴建时即将大门面向该块私有地后住户才购入,并不知属私

: 地,后来得知为孙男所有,曾协议购地,惟孙男要求应一同购买更旁边的计画道路用地,

: 造协议因此破局;而整块地至今已通行40余年,原后门通行道路已成为与他人建物共用壁

: 若法院不淮通行将无路可走,因此诉求通行权。
:
: 高雄高分院审判则认定,建商起造当时并未取得所有权人的土地使用同意书,且是连栋民

: 建筑基地西侧的空地向西通行再连接西北边的既成道路出入,纵使现况无法出入,系因屋

: 自行增建致无法通行,非属袋地,至于所谓“公用地役权”仅属反射利益,不具权利性质

: 驳回屋主上诉,全案判决确定
: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75366
:
:
: 6.备注:
: 爆料公社的楼倒了
: https://www.bc3ts.com/post/45624
:
: 但地方社团的楼还继续盖著
: https://i.imgur.com/NzNLOGm.jpg
: https://i.imgur.com/CyX8iz0.jpg
:
: 看了判决书,民国79年不甩地主,民国111年的今天不甩法官?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