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最贪调查官徐宿良100万元交保确定 高院:

楼主: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为什么是蓝的?)   2022-10-31 22:11:28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最贪调查官徐宿良100万元交保确定 高院:羁押次数用尽
4.完整新闻内文:
调查局航基站前机动组长徐宿良与酒吧老板张益祥涉嫌盗卖国家查扣毒品,犯罪所得高达
3.6亿元,案发后羁押许久,10月24日才获桃园地方法院裁定100万元交保。桃园地检署提
抗告,认为2人交保不利案件后续审理,指桃院裁定不符比例原则,但台湾高等法院今驳
回确定。
检察官起诉徐宿良、张益祥分别涉犯修正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5条第1项后段、第4条第
3项公务员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后,经桃院认为2人有刑事诉讼法第
101条第1项第1、2、3款羁押事由,且有羁押必要,均裁定自2021年7月30日起羁押并禁止
接见通信,又先后自2021年10月30日及12月30日、2022年3月1日、5月1日、7月1日及9月1
日裁定延长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共6次,羁押期间于今日届满。
桃院认为虽有羁押徐、张的原因和必要,但以2人所涉罪名,第一审延长羁押次数以6次为
限,已不得再延长,参酌全案审理进度,裁定各以100万元交保,并定期向法院报到、限
制出境与出海、接受科技设备监控。但检察官认为交保金额过低,且科技设备监控的方式
“过于空泛”,命报到频率、范围、强度也不足,无法确保2人不会逃亡。
高院审酌检察官起诉徐宿良、张益祥的罪名与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2人至多只能延长羁
押6次,如今已经届满,不得再延长羁押,且原裁定已具体叙明2人电子报到方式为必须随
身携带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人员所交付、专用于科技设备监控用途,得与电子脚环或电子手
环等科技监控设备搭配使用的手机(个案手机),在指定时间赴指定派出所,使用手机一
并拍摄报到地点的机关衔、门牌,再回传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人员确认完毕才完成电子
报告。
高院认为配合具保金额各100万元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应足确保2人难以逃亡,今裁
定驳回检察官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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