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拐未成年少女“神明附近交叠” 还诱拍

楼主: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2-10-28 23:44:3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昀容/宜兰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男拐未成年少女“神明附近交叠” 还诱拍稚嫩肉体下场惨
4.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县30岁陈姓男子,以脸书帐号邀约未成年少女到庙宇附近性交,还透过网络要求多名
未成年少女拍裸照,若少女后续拒绝或推辞,便威胁散布裸照。宜兰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
主罪,判陈男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10月,另恐吓罪部分判4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
1日,全案可上诉。
陈男前年以脸书邀约未满14岁的A女到庙宇,并在庙宇附近性交,共2次。后来,陈男言语
威胁C女,“我有妳把柄,妳继续这样回话,试试看”、“已读不回,等著红吧妳”、“
先给我看照片”、“我就是要完整,就不会公开”,C女因被胁迫,而拍裸照给陈男。
陈男去年分别和B女、C女聊天,并引诱她们拍隐私部位或全身裸照。B女后来不理会陈男
讯息,也不拍裸照,遭陈男威胁“放上网络脸书上了,不会再移除,自己看着办,妳家人
或同学我也会传给他们看的”、“我在妳昨天出去玩打卡的底下留言,放上妳的裸照跟影
片”、“装死没关系”、“放了,自己去跟妳妈解释”、“照片,装傻?想再放上网络?

而C女与陈男对话纪录,被母亲发现,于是C母假冒成C女,传讯告诉陈男,为了准备段考
无法上网,没想到陈男发飙,频问“所以什么时候能上网”、“还有照片先给我看”,并
恐吓“在(再)装死没关系”、“让妳很难看”、“传给妳同学看了,说很喜欢很好看”
。C女和C母报警,警方持票搜索陈男住处,陈男的恶行恶状才曝光。
法官认为,陈男为满足私欲,以上述手段,使未成年少女心生畏惧,要胁拍猥亵照片,甚
至与未满14岁A女性交,让3名少女承受莫大心理恐惧,严重侵害她们对于性与身体自主权
;参酌陈男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并与C母、C女和解,并被诊断“非特定的性偏好症”
,持续前往医疗院所救治,依规定酌予减轻其刑。
法官判决,陈男犯引诱儿少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等罪,应执行
有期徒刑6年10月;另,陈男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
折算1日。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4950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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