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波波牙医”引蓝白围剿 她曝原始提案

楼主: hk410050 (A柏)   2022-10-25 22:25:15
※ 引述《tsukiji (大司寿)》之铭言:
: 1.媒体来源:ETtoday
: 2.记者署名:吕晏慈
: 3.完整新闻标题:“波波牙医”引蓝白围剿 她曝原始提案抱屈:陈时中被恶意陷害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 今年5月《医师法》修法附带决议,欲让赴波兰、西班牙等学医的牙医师(简称波波牙医
: ),返台可免学历甄试及开放实习名额,引发牙医界反弹。对此,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
: 蒋万安、无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黄珊珊接连发言批评,不过,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时
: 中政策小组召集人管碧玲25日表示,该提案原本是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所提,蒋万安完全懂
: 法案审查及用词差异,却恶意陷害陈时中,至于黄珊珊若是知道自己的“政治导师”蔡壁
: 如也同意最后的决议,也是恶意。
: 蒋万安今天表示,他同样反对7项附带决议,希望时任卫福部长的陈时中别忽略未来台湾
: 的医疗品质,让外界觉得陈好像站在同僚利益的立场;黄珊珊日前也批评陈时中表示,怎
: 么一个人,好汉做事不敢当,而且这是民进党立委的提案,不是今天这样,明天可以那样
: 。
: 不过,管碧玲今天晚间透过脸书贴出一份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提案,以及修改过的附带决议
: 内容,上面分别有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张育美、民众党前立委蔡壁如、民进党团柯建铭等
: 人的签名。她表示,这张图彻底揭穿蒋万安、黄珊珊的恶意,拿“波波牙医”的议题猛打
: 陈时中,完全是恶意的陷害。
: 管碧玲表示,这个朝野协商的决议是3党党鞭连署的共识决,蒋万安和黄珊珊把所有政党
: 的共识决,抹黑到陈时中的身上,完全无视于自己的政党和政治导师的政党,也同意这样
: 的结论,心中的恶意昭然若揭;针对牙医留学生实习的问题,最严重的提案就是曾铭宗所
: 提,其要求行政机关要在两年内,“应”完全解决“波波牙医”实习的问题,且该提案是
: 唯一有拘束力的提案,曾才是要被追究的对象,反而其他提案都是用“建请”、“研议”
: 、“研拟”、“仅速”、“合理的方案”这种模糊的字眼在书写。
: 管碧玲直言,曾铭宗的原始提案被修掉了,曾铭宗自己最后也同意,从朝野协商的结论看
: 得出来,“应”字案,被改成“建请案”,完全没有拘束力了。她批评,“我要问黄珊珊
: ,妳是不懂?还是恶意?如果妳知道妳的政治导师的政党,也同意最后的决议,妳还把赖
: 惠员委员抓出来打,还加入这个假议题的政治操作,妳就是恶意!如果妳完全看不懂立法
: 院的这些程序代表的意义,妳就是阿中说的:妳根本不懂?”
: 至于蒋万安,管碧玲再指,“不必怀疑,就是恶意”,在审《医师法》修法的时候,蒋万
: 安正在隔离,视讯质询时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替牙医师讲话的事,审法案跟附带决议的时候
: ,也没有再上线,等于不在线上、没有关心,直到10月4日才发文给卫福部表态,“他完
: 全了解完全懂,没想到却制造恐慌,还恶意陷害陈时中,完全不谈事实的真相。”
: 管碧玲强调,对于“波波”的问题,陈时中是把关的人,是提出《医师法》修正案把关的
: 部长,审法案的时候,这个氛围是卫福部被立法委员威胁,威胁的过程都有录影,事实俱
: 在,卫福部是“被威胁”的一方,民进党团是苦口婆心“搓掉”提案的一方,白白布要染
: 到黑,这不只是恶意,其实是几乎算是恶毒了,“现在,威胁的委员、提案的委员都躲起
: 来,让陈时中无辜被打,让他们党的候选人,狠狠的修理陈时中,好汉做事不敢当,阿中
: 就这样被践踏了!”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reurl.cc/0XV7y9
: 6.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https://pse.is/4kcpzx
医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https://pse.is/4hyage
里面的附带决议如下
(六)通过附带决议五项:
1.近年国外学历通过国考牙医师一阶考试等待临床实作选配分发之人数逐年提升,然近年
每年公告分发名额仅 50 人,现行等待分发者,需等待之时程最长恐逾 10 年,实不利
社会专业人力之有效运用。卫生福利部本于牙医师人力管理之责,应规划适当之人力弹
性运用机制,例如:投入偏远乡镇服务、长期照顾领域之长者口腔照护工作,或身心障
碍特殊需求领域服务等,使现行等待临床实作选配分发之专业人力,尽速得到妥适安排
,以利未来国家牙医人力之运用。爰此,要求卫生福利部于修法通过后 5 个月内,邀集
牙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牙医院校、教学医院牙科部主任等,盘点师资、硬件、病人量
、训练课程、区域市场需求,研订可提供国外牙医系毕业生通过第一阶段国考之实习名
额,以保障实习品质,并尽速妥适安排。
提案人:吴玉琴
连署人:邱泰源 赖惠员
2.对于 106 年 1 月 1 日公告施行之“国外大学或学院医学系科学历采认原则”,近年
有多位国外学历医学生报考国内医师考试时,面临学历采认困境,不得报考医师国家考
试,且无法申请教育部之学历甄试。请卫生福利部于“医师法”第四条之一修正三读后
,于3 个月内进行“医师法施行细则”条文修正,并偕同教育部及考选部研议相关配套处
理机制,尽快解决现行学历采认之争议。
提案人:吴玉琴
连署人:邱泰源 赖惠员
3.依 106 年 1 月 1 日公告施行“国外大学或学院医学系科学历采认原则”后,截至 111
年上半年持国外学历报考国内医师考试,经考选部审查约有 40 位因未符合该采认原则
第五点第九款:“非经一般常态招生或入学管道”,而认定其国外学历不予采认,不得
报考医师国家考试,且无法申请教育部之学历甄试。请卫生福利部于本(第四条之一)
条文修正通过后,依该条文第三项授权规定,于“医师法施行细则”条文修正,并偕同
教育部及考选部研议相关配套及处理,以解决现行学历采认相关争议。
提案人:赖惠员 陈 莹 邱泰源 刘建国
4.请卫生福利部,于本次“医师法”部分条文修正三读并经总统公告后:
(1)应立即停止原 10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之“国外大学或学院医学系科学历采认原则
”适用,并回归“医师法”之适用认定,针对 106 年 1 月 1 日至本法订定之落日
期间就读,后以持美国、日本、欧洲、加拿大、南非、澳洲、新西兰、新加坡及香港
等地区或国家之学历报考者,尽速于 3 个月内做出合理之措施,确保其参加考试之
权益。
(2)针对目前持外国学历报考医师、牙医师国考第一阶段合格者之临床实作须长期排队等
待之状况,尽速纾解改善,使其医师考试所有阶段顺畅,便于投入国人医疗照护。
提案人:赖惠员 陈 莹 邱泰源 刘建国
5.以国外学历参加医师考试者,于教学医院临床实作之时数,应与国内医学院学生一致。
提案人:陈 莹 庄竞程 邱泰源 刘建国
案由:关于国人于中华民国 106 年 1 月 1 日后赴九大地区国家就读大学、独立学院医学
系、牙医学系毕业返国应医师、牙医师考试资格认定争议,及已通过第一阶段国家
考试后等候实习分发时间过长等问题,爰建请卫生福利部研议于本法修正通过后四
年内解决实习问题。
提案人:曾铭宗
连署人;蔡壁如 柯建铭
案由:有关医师法第 4 条之 1 修正草案第 1 项第 2 款(落日条款)期限为中华民国
111 年 12月 31 日以前已于该国家或地区之医学院、校入学。惟考量各国教育学制
及入学申请程序之差异,致取得入学通知与注册入学之时间落差,基于信赖保护原
则,爰要求卫生福利部于修法通过后,应邀集教育部及考选部尽速修正医师法施行
细则并明文规定,该落日期限所指之入学,包括取得入学许可。
提案人:曾铭宗
连署人:蔡壁如 柯建铭
现在感觉选举到了
遇到争议就开始甩锅了
还可以看有没有表决名单之类的啦
就看有没有人要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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