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电梯见爱女被邻居推挤 大骂打人判拘役30天还要赔钱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郑姓男子前年搭乘电梯,邻居傅女对郑的女儿挡住入口略有微词,双方发生口角,
不满傅女疑有推挤女儿动作,气得辱骂“三字经”,动手殴打傅女,还阻止她搭电梯离开
。法院审结,判他拘役30天,赔偿傅女5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郑姓男子与傅姓女子是大楼邻居,郑在前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带着妻子、
年幼女儿要搭电梯,当时傅女要从电梯内出来,不过郑女儿挡到出入口,傅女向郑抱怨,
郑带女儿进入电梯后,双方持续口角,郑气得步出电梯与傅女理论。
未料电梯突然关门往一楼,郑担心女儿独留电梯有危险,赶紧从7楼走楼梯冲到1楼,但电
梯到一楼后,又回升到7楼,郑只好又从1楼爬回7楼,当时人在7楼的郑妻,赶紧将女儿抱
出,期间持续与傅女口角。
郑男回到7楼后,发现傅女疑有推挤女儿的动作,气得怒骂三字经,咆哮“你为什么要打
小孩”、“挡住你不行喔”,除阻止傅女离开外,还动手殴打,造成傅女左肩有挫伤。
傅女气得提告,民事部分求偿100万元,经法院审理后,认定郑男犯行明确,刑事部分认
定涉伤害、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
另外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审酌,虽然傅女请求未来10年的精神科就医费用,不过没有证
据显示有持续回诊必要,驳回傅女诉请,判赔5万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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