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犀利人妻!在丈夫内裤找到一根小三的毛 成为提告证物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詹姓男子的原配,发现丈夫疑与张姓女子外遇,请征信社调查,发现詹男与张女于去
年9至10月,到汽车旅馆共宿5次,原配甚至在丈夫詹男的内裤中,找到一根疑为张女的毛发
,气得控告张女索赔100万元,这根毛就是证物之一,张女答辩说,她与詹男到摩铁是谈生
意,两人并无暧昧,但她拒绝毛发的基因鉴定,台中地院认为,谈公事岂有到汽车旅馆,还
谈到清晨3、4点的道理?判决张女应赔偿原配30万元。
判决书指出,原配提出民事损害赔偿之诉,主张她与丈夫詹男结褵逾22年,张女竟与詹男于
去年9月至10月间,一起到汽车旅馆共宿5次,其中,还有一次开两个房间避嫌,但一个房间
没使用,两人是共宿另一房,张女的一根毛发(长发),甚至留在詹男的内裤上,“显已逾
越男女正常交往所应遵守之份际”,声明张女应赔偿100万元。
张女答辩说,她与詹男于台北认识,她不知道张男已婚,张男与她商谈生意,因疫情关系不
便约在公共场所(例如麦当劳),她突发奇想,与詹男约在汽车旅馆,但她否认过夜,也没
有超出一般男女情谊关系,原配找征信社到汽车旅馆时,她当时衣着整齐。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依原配提出的照片显示,张女与詹男确实一起到汽车旅馆,孤男寡女共
处一旅馆房间,至少到凌晨3、4点,显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分际,至于詹男内裤上找到的
一根女性毛髪,张女否认是她的毛髪,原配声请DNA鉴定,但张女拒绝,法官认为,并无其
他证据,可以证实是张女的毛发,但此毛发如鉴定是张女的,也没有超越张女与詹男孤男寡
女共处一旅馆房间内的事实,因此无鉴定的必要。
至于张女辩称,因疫情而在汽车旅馆谈公事,法官质疑说,谈公事实可于一般办公时间,在
公开场所为之,不必孤男寡女到汽车旅馆,还谈到凌晨3、4点,张女辩词不足采信,判决应
赔偿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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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这年头可以把办公室当炮房 却不能把炮房当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