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大生宿舍大战小男友28次!怀孕称被性侵

楼主: sodistrues (true)   2022-10-07 07:34:42
跟未满16岁的合意性交
从多次类似社会新闻来看
如果加害人是成年男生,得要赔一大笔钱给被害人
而且不一定能换到缓刑
结果这位女大学生加害人
不但跟未满16岁小弟弟性交,
还诬告他性侵
看新闻内容也没有赔钱
结果这样还能缓刑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陈俊宏
: 3.完整新闻标题:
: 女大生宿舍大战小男友28次!怀孕称被性侵 LINE“2字”露馅了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一名林姓女大生和未满16岁少年小明(化名)交往,将对方带回大学宿舍,在7周内共

: 生28次性行为,怀孕后竟称遭性侵。但桥头地院法官认为,林女在LINE均以“老公”称

: 对方,不采信她的辩词,判10月徒刑、缓刑3年。
: 判决指出,林女在2020年7月初和小明成为男女朋友,在7月19日起至9月5日,以每周4

: 频率、共嘿咻28次。她后来怀孕,告诉小明和小明妈妈,让小明妈妈报警处理。
: 林女辩称,遭小明性侵、胁迫。但法官认为,发生关系地点都在被告大学宿舍内,且次

: 众多、频率非低,倘若遭强制性交,应可向宿舍管理员或宿舍内其他同学求助,又岂会

: 此不为,反而容任对方继续居住于宿舍,并因此遭性侵长达月余。
: 法官表示,若被告于该期间曾多次遭强制性交,其又怎会主动携小明返回家中,却又未

: 家人求助;更何况根据LINE对话,均未见被告曾怨怼遭性侵,反而整个交往期间乃至案

: 后的10月间,均以“老公”称呼对方。
: 法官审酌被告于案发时,虽与小明为男女朋友,然明知对方仍未满16岁,却不知自我约

: ,影响对方身心健全发展,实不可取;惟念其无犯罪前科,且于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再

: 量她怀孕并堕胎,可见造成相当程度身心影响。
: 法官指出,衡酌被告案发后已与小明分手,现已未再与对方有所联系;小明亦当庭表示

: 愿意原谅被告。法官依被告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子性交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0月

: 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6/2352542.htm
: 6.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
,?
: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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