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张姓实况主网络散布谣言 违反社维法罚300

楼主: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22-10-06 23:46:41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JEM,111%2c%e9%87%8d%e7%a7%
a9%2c133%2c20220930%2c1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简易庭裁定
111年度重秩字第133号
移送机关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庄分局
被移送人 张苇航
上列被移送人因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经移送机关以民国111年9月13日新北警庄刑字
第1114072713号移送书移送审理,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张苇航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安宁,处罚锾新台币参仟元。
事 实 理 由 及 证 据
一、被移送人于下列时、地有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之行为:
(一)时间:民国111年8月1日。
(二)地点:新北市○○区○○街00巷0号(互联网中)。
(三)行为:被移送人以帐号“国栋(wayne75525)”,于Twitch(图奇)游戏影片串流
媒体平台直播中,张贴公告“我讲一件一定会发生的”、“蔡英文死了”等语,以此方式
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
二、上开事实,有下列之事证证明属实﹕
(一)被移送人于警询时之自白。
(二)网络撷取画面。
(三)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函文、总统府政风处函。
三、按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3万元以下罚锾,社会秩序维
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定有明文。本条项款之非行,行为人主观上须有将明知为不实事实
散发传布于公众之目的,并于客观上先以语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将该不实事实捏造以谣言
呈现,再以语言或文字等传播方式将该谣言散发传布于公众,且该散布谣言之内容足以使
听闻者心生畏惧与恐慌,而有影响公共安宁之情形,始足以成立。经查:被移送人于上揭
时、地张贴公告上述文字内容乙情,已据被移送人于警询时陈明在卷,并有网络撷取画面
附卷可参,虽被移送人于警询时另辩称:因为那个时候大家都在讨论印度神童,我只是单
陈跟着预言一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云云,然被移送人身为智识健全之成年男子,
稍加查证,即可知其所发布之贴文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却率然不顾,迳自予以散发传
布,进而提供予图奇串流媒体平台直播中之不特定多数人观阅浏览,已足认被移送人主观
上具有散布“蔡英文死了”讯息之故意,且此讯息内容,足以使见闻之民众心生恐慌,担
忧现任总统“蔡英文”是否突遭变故身亡,致国家产生动荡,因而有害于公共安宁。故核
被移送人所为,已合致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规定之要件,自应依该规定予以
处罚。爰审酌被移送人之行为、动机、目的、手段、智识程度,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之危害
,及行为后态度等一切情状,裁罚如主文所示。
四、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46条、第63条第1项第5款,裁定如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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