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建筑相关法规应该一条条拿出来重新审视是否该修正
包含会影响到的配套措施
这个案例违建的确是错的
但如果我是地主
我也不想自己花钱买的地变成公设
因为我查地籍图的空拍照应该没更新完全
不太看得出来到底是哪一户
但看起来这一带地分割的方式
应该除了道路外
人行道都是邻近房子屋主的地
https://i.imgur.com/Nmzc74W.jpg
虽然以前骑楼设置也会有相对应的容积奖励
但骑楼变公共可使用
被违停占用的争议也不少
像这种人行道是私有地
被占用或倾倒废弃物不也是地主要处理
立这种奇怪法律根本是造成人民困扰
就像一堆既成道路一样
如果要规定退缩成公共使用空间
要嘛就立法规定成是社区所有住户持分的公设
要嘛县市政府就花钱把地征收收归国有
道路、人行道之类的通行空间
本来就应该由政府负责
怎么会因为方便及免除成本就从人民财产直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