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8岁公民权修宪案公告期满 11/26公民复

楼主: xuein (xuein)   2022-09-29 16:54:56
中央社
18岁公民权修宪案公告期满 11/26公民复决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9日电)中选会说,立法院三读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案28日公告期
满,今天交由中选会办理公民复决投票;投票日期经中选会委员会议决议,订于11月26日与
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
中选会透过新闻稿指出,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说,这次宪法修正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首次交
由公民复决,中选会深感责任重大,全国选务人员都将做好充分准备,让选务和防疫都能顺
利完成;呼吁年满20岁的民众踊跃投票,积极行使公民权。
中选会说,10月12日将发布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
编号、立法院交付复决事项、政府机关针对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提出的意见书、公民投票权
行使范围及方式,以及正反意见支持代表在全国性无线电视频道发表意见或进行辩论的办理
期间与应遵行事项。公告事项也会刊登在公民投票公报,11月23日前发送到全国各家户。
中选会表示,立法院交付复决事项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一条之一条文修正案:
第一条之一中华民国国民年满18岁者,有依法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
。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满18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
定,停止适用”。
中选会说,有别于一般的公民投票案,须具主文及理由书,立法院这次交由中选会办理复决
者,是宪法增修条文修正案,中选会将依立法院提供的条文内容,列为“立法院交付复决事
项”,编印于公投公报及公投票。
中选会表示,这次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是立法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第1项及第12条规定,
在民国111年3月25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1条之1条文修正案,并由立法院
在3月28日公告,公告期间从111年3月28日到111年9月28日止,公告期满交由中选会办理公
民投票。(编辑:苏志宗)1110929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929023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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