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IPIT (刺猬)》之铭言:
: 就男的太夸张让人不舒服啊,如果他只是拍个几张,而不是几小时,人家可能就算了,他是长时间在那拍耶,不被当成痴汉恶男才怪。
: 换个场景,如果一群直男穿吊嘎在篮球场打球,或在健身房健身,甲甲全天在旁边拍你你可以接受吗?
: 如果你很OK,那你继续该女生我没意见@@
你觉得不舒服 可以经由正常的管道处理
1.直接报警请警察来处理 不是一群人压制一个没犯法的人
女生真的觉得不舒服 当场跟警察表示想提告,保留对方手机证据不得削除
2.或是请水乐园相关人员来制止他的行为,若查询属实,
水乐园自然会把他列为不得进入黑名单
女生觉得不OK,但女生跟那些压制的人的行为更不OK
直接侵犯人权犯法,这是犯法的铁证,男的有心要告绝对告赢
一码归一码 告性骚扰不一定成立甚至很难成立,
但是对方告伤害妨碍自由绝对成立
就事论事,你可以觉得不舒服,但公开场合拍摄就法律上就没犯法
更何况还是你自己愿意穿出来的服装。
比喻来说
你在国小操场看到不审男子在看小女生,也不是直接压制或是爆打,而是去请警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