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控沦性奴21年…她日记详载“154次痛苦性

楼主: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22-09-24 0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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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怡萍/台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控沦性奴21年…她日记详载“154次痛苦性爱” 蒐证提告却3连败
4.完整新闻内文:
2022年09月23日 18:12
▲小莓在日记写下遭性侵154次时间地点纪录,想提告却3度碰壁。(示意图/免费图库
pixabay)
记者蔡怡萍/台中报导
女子小莓(化名)报案表示,21年来遭杨姓男子不断淫辱,在违反她意愿、没有感情基础
的情形下,逼迫她在各种地点口交、进行性行为,她将每次受辱的时间地点都详细纪录在
日记中,次数多达154次,她拿出影片与日记想对杨男提告。检察官调查后将杨不起诉处
分,她声请再议仍被驳回,她继续向台中地院申请交付审判,法官审后认为,小莓提出的
事证不足证明违反其意愿,判决驳回。
法院判决指出,小莓控诉自2000年间认识杨男后,双方并未正式交往,但对方就在摩铁、
学校宿舍、渡假饭店或野外强迫她发生性关系,甚至在高速公路行驶间也要她口交,就算
到日本游玩期间也不放过,摆出上位者的姿态对她呼来唤去,以满足个人私欲,丝毫不尊
重她的个人意愿,她说曾怒问杨男“你有经过我同意吗?”杨只回“X妳还需要妳同意?
”就直接霸道硬上。
检察官认为小莓遭强制性交后,却未逃脱或求救,仍多次与杨男到饭店投宿、日本旅游,
还密集到他住处碰面,认为她与杨男是男女朋友,2度将杨不起诉处分。
小莓声请交付审判强调,杨每次犯案后都会湮灭证据,这种情况下她只能违背本意再次听
从杨的指令,况且若是合意性交,又怎么会将154次性接触的时间、地点、行为模式逐一
记载?
但法官检视小莓提出的日记与性爱影片后,认为无法从中看出有明确遭受强暴、胁迫的情
形,也无法证明2人关系到底是暧昧对象还是情侣或床伴,小莓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是
遭违反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驳回她的交付审判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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