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rta328 (我不知)》之铭言:
: TVBS
: 李采颖
: “小姐可以加IG吗” 男街头搭讪被告性骚
只是问一下可以加IG吗,就算性骚扰?
这哪里跟性有关?
而且只是问一下也算骚扰吗?
警察居然还大动作调监视器去调查?
我的天啊!
台湾到底是怎么了?
那男人是不是也可以随便告女人,只要女人跟你说话(内容跟性毫无关系),就告她性骚扰?
警察会受理吗?会大动作调监视器吗?
大家一起告来告去就好了
这警察局真的很离谱,抓流氓黑道都没么认真!
办这种根本没有违法的鸡毛小事却动作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