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姐可以加IG吗” 男街头搭讪被告性

楼主: roadcat (台北不是我的家)   2022-09-23 08:49:24
※ 引述 《karta328》 之铭言:
: TVBS
:
: 李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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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可以加IG吗” 男街头搭讪被告性骚
:
: 街头跟正妹搭讪小心挨告!案件发生在台中大里,一名20多岁女子,被陌生男子搭讪要IG
: ,女方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事后提告性骚扰,男子到案表示,只是想认识对方,
: 绝对没有要骚扰。
:
: 记者李采颖:“台中一名男子骑车靠到路旁,想要跟女子加个IG做朋友,但是对方不仅吓
: 到,还对他提告性骚扰。”
:
: 其他民众:“应该有一点太超过吧!因为其实现在应该搭讪的状况满多的吧!这个要看每
: 个人的个性不同吧!有些人就喜欢被人家搭讪的感觉,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很漂亮所以才会
: 被搭讪,有些人就会觉得说不舒服,我不喜欢啊!骚扰的话应该是要看那个人讲什么吧!
: ”
:
: 大多数民众认为,主要还是要看对方搭讪时,言语上有没有,让人不舒服的字眼。
:
: 其他民众:“如果有一些肢体接触的话,那真的是满不应该的,或是一些黄色的言语,如
: 果已经被拒绝了还在继续的话,可能就会造成性骚扰。”
:
: 这个月18日20多岁女子,到台中大里跟亲戚聚餐,在准备开车离开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
: 出现,而且一开口就要联系方式,女子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而家人当下也马上喝斥
: 。
:
: 国光所副所长徐庆郎:“该名不知名男子就骑乘机车离开,为避免危害社会,雾峰分局国
: 光派出所立即组成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锁定该名男子身分。”
:
: 39岁赖姓男子到案表示很抱歉,让女方受到惊吓,强调自己只是单纯,想认识对方而已没
: 有想骚扰的意思,更没想到自己,会被依性骚扰防治法送办。
:
: 律师林琼嘉:“对个人资料索取该贸然的行为,更足以使被害女性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因
: 此行为人很有可能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0条规定依法可处1到1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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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性骚扰判断标准,会以行为或言论,必须性冒犯或带有性暗示,不过就算言词正常,
: 但语气或眼神,有造成女方不适,也可能会构成骚扰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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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0XeG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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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长得帅或许就不会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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