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加油站员工激战14岁少女90次 赔偿75万改

楼主: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22-09-23 04: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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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加油站员工激战14岁少女90次 赔偿75万改判缓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加油站邱姓男职员和14岁女网友半年性交90次挨告。(情境照)
2022/09/22 12:08
邱姓加油站职员和14岁女网友小玉(化名)交往后,2人陷入热恋,邱在交往的6个多月内
,每次见面几乎都带小玉去旅社等地开房间发生性关系,共性交多达90次,检方起诉痛批
邱利用小玉对性知识不足,戕害其身心健康,一审认定依90个“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
女性交罪”合并判刑2年6月,不得缓刑;上诉后,高等法院考量邱和被害少女达成和解赔
偿75万元,具悔意,今判1年6月、缓刑4年,免入狱,还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25岁邱男前年上网认识当时才14岁的国中生小玉,不久2人成为男女朋友
,邱明知小玉年幼,却为满足自己性欲,竟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为止,以一
周3次频率,和小玉发生性关系。
小玉父母发现女儿行为异常,追问下查知内情,认为邱利用小玉对性知识不足,频繁与她
性交,对她身心造成重大伤害,对邱提出告诉。
邱到案坦承犯行,对每周约3次和小玉性交一事,表示没有意见,但他表示是取得小玉同
意下,两情相悦发生性关系,但未和小玉或其父母达成和解、也未赔偿。
桃园地院认定,邱所为对被害少女身心造成重大伤害,也未取得少女原谅,依90个“与14
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每罪判刑4月,合并判刑2年6月。
邱认为一审判重,上诉后积极和小玉、其父母调解,最后达成和解,赔偿75万元,小玉父
母同意原谅邱,高等法院今改判邱1年6月、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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