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杨湛华
3.完整新闻标题:
桃园男打球结识未成年认当干弟 露出本性威胁性交…遭判10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吴姓男子以打篮球、出游方式结识国小、国中的少年,以干兄弟互称,以收回手机
、殴打、找黑道、等威胁少年与自己发生关系,还逼两少年互相性交并旁观;桃园地院依
3个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30多岁吴男2009年至2016年陆续认识4名国小至国中少年,其中一名少年父亲
还是他前同事,他先与少年们相约打篮球、出游,还借手机给他们使用,彼此“干哥、干
弟”相称。
据调查,少年们卸下心防后,吴男就渐渐露出本性,要求他们听话,否则就威胁收回手机
、殴打或“叫黑道处理”、“带去海边泡水”;他2016年邀请其中2少年去宜兰汤屋,趁
一人离开如厕时,要求另一人(案发时16岁)替他口交,遭拒后便出言恐吓,因而得逞。
吴男同年夏天又邀17岁前同事儿子跟另名14岁少年,到自家租屋处玩,期间竟要求两人相
互口交、肛交,两人不堪恐吓因而照办,吴看了之后自己也加入,用同样方式性侵两人得
逞。
全案近年曝光,检方认为他涉及5人、8起性侵案。吴到案后坦承认识众少年,但否认有性
侵,辩称会威胁是因为打球有争执,提告少年都是球友,自己会约他们练球,有时较凶,
并质疑少年如果害怕,“为什么他们长大还愿意跟我出游、打球、见面?这不合理。”
但受害少年也提出吴男传讯纪录,包括他曾恐吓“再让我讲一次你就死定”、“定位再让
我说我就打人”、“这种天气泡海水应该很爽吧”;法官认为,面对相似事件美人应对方
法不同,不须是“典型受害者”,也非每人均能有充足支持系统可以倾诉,比对说词后认
定他其中3案罪证明确。
法院审酌,吴男仅为满足一己私欲,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犯后又矢口否认犯行,态度可
议,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再依2个成年人利用少年故意
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各判4年,应执行10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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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某族群真恶 还想废除刑法227 呕呕呕呕呕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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