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刘世怡
3.完整新闻标题:
胞兄吵闹父亲灵堂 男子伙同堂弟勒毙遭判刑8年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5日电)
施姓男子因胞兄在父亲灵堂吵闹,伙同未成年堂弟将他杀害并弃尸。二审今天认原判决并
无违误,施男长期为酗酒胞兄善后,又逢丧父之痛,几近崩溃而犯案,情堪悯恕,仍判刑
8年。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施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区,胞兄有酗酒恶习;施男与母亲
承受胞兄酒后闹事压力而心力交瘁,曾报警将胞兄强制送医。
民国110年8月4日,施姓男子父亲过世,施男胞兄因而连续多日饮酒而精神不稳,甚至破
坏灵堂;同年8月7日晚间,施男不满胞兄在灵堂吵闹,与17岁堂弟(少年法庭审理中)以
绳索、脚铐将胞兄绑在木椅上。
同日晚间11时许,施男与堂弟将胞兄移到房里,不满胞兄扬言杀害他们又试图挣脱,由施
男堂弟持铁制哑铃敲击施男胞兄头部,施男再取来延长线,交由堂弟以延长线勒住胞兄颈
部不放,导致胞兄窒息身亡。
施姓男子与堂弟犯后清理现场,并以床单包裹遗体,翌日凌晨弃尸于汐止区乡长路一处废
弃铁皮屋。
一审期间,施姓男子否认有杀人犯意,坦承妨害自由、弃尸;堂弟证称,之前施男因胞兄
常酗酒、吸毒,每天心情都很沉重,杀害胞兄后表情稍微放松,看似解脱;施男母亲则表
示丈夫已亡故,很需要施男,希望能判处最轻刑度,让施男早日回到她身边。
一审调查全案事证后认为,施男与堂弟在胞兄酒后失控时未选择以报警、送医等方式处理
,反而共同剥夺胞兄生存权利,所为实属不该,2人具有共同杀人的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
。
一审审酌,施男与胞兄感情和睦,还常为酒后闹事的胞兄处理善后,且当时历经丧父之痛
,认定施男处于高压、濒临崩溃情形下才犯案,即使处以杀人罪最低本刑10年仍有情轻法
重之虞,并足以引起社会一般人同情而堪予悯恕,就杀人罪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
一审合议庭审酌施男无犯罪前科等一切情状,就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杀人罪、遗弃尸体
罪,各判刑7月、7年4月、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
理,今天驳回上诉,还可上诉。
(编辑:方沛清)1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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