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少子化严重廖老大为何要欺负怀孕员工??

楼主: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22-09-10 14:59:18
理论上来说(法律是可以修改的),
工资是劳工提供劳务所获得的对价,
如果劳工因为非工作上因素导致劳动能力减损,不能提供与原先工资相当的劳务,
理论上工资应该要跟随劳工提供之劳务做相应之减少
当然如果孕妇做的工作不受怀孕而影响劳务提供,
比方说可以在家远距处理的事务,自无减少工资之理
而怀孕劳工所生下的子女,将来也未必会在这家公司上班,这部分对所属公司并无直接贡献
孕妇生产下一代对整个经济体提供未来人力资源,算是一种公有财,
这部分应该由国家出钱投资未来人力资源才对,而非转嫁给个别公司负担,
国外也有按人头补助的制度出现,但也偶尔造成弱势贫困家庭多产,
生育后却无力教养反造成社会问题的弊病,
故政府应该考虑父母经济能力来补助,但考量财政不可能无中生有,
建议按照该胎儿父母最近几年缴纳的税款为基础,退回一定百分比的税款作为津贴,
这样对中高收入的劳工也比较有吸引力,
同时也让胎儿父亲(而非同单位工作的男性同事)共同负担对未来人力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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