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质疑“猪肉公主”卖莱猪判无罪 法官:诽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9-08 01:35:45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质疑“猪肉公主”卖莱猪判无罪 法官:诽谤罪不处罚愚昧之人
4.完整新闻内文:
有台北市“东门市场猪肉公主”封号的网红作家张采婕,去年因公开支持开放莱猪进口政
策,遭网友曝曾是立委林昶佐竞选团队成员,刘姓男网友到她的脸书粉专发文质疑:“闪
尿那么挺莱猪,妳卖的一定是莱猪!”张采婕提出她肉摊的台湾猪品认证,控告刘男加重
诽谤和妨害信用罪;台北地院虽认定张采婕并未卖莱猪、刘男言论虽无知可笑,但没有真
实恶意,“诽谤罪只处罚恶人,不处罚愚昧无知之人”,判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7月3日中午,刘男因不满林昶佐对于进口莱剂美国猪的政治立场,又得知
张采婕先前曾是林的问政团队,遂至张采婕经营的肉舖脸书粉丝团留言:“猪肉妹,被起
底,原来就是闪尿团队的一员!闪尿那么挺莱猪,妳卖的一定是莱猪!”。
张女报警提告,主张她早在2020年12月就在店内张贴“本店使用国产猪肉”的台湾猪证明
标章,并向检方出示进货单、申请标章通过证明、新北市肉品屠宰证明单等证据,证明她
没卖美国猪肉,强调刘男未经查证就公开断言说她卖莱猪,还附带闪尿此等情绪字眼,妨
害她的名誉与肉舖信用。北检去年12月起诉刘男。
台北地院调查各项证据后认定,刘女的肉舖确实未贩售莱猪,刘男的指责并非事实,由于
林昶佐支持开放莱猪的立场是众所周知之事,而刘男依据张女曾是林的团队成员,从而推
导出她卖莱猪的结论,属“嘴砲型”的嘲讽性言论,纵使刘男的论理水准无知可笑,但无
从证明刘刻意捏造虚假,不符诽谤罪的“真正恶意”要件,诽谤罪是为了“处罚恶人,绝
非处罚愚昧或无知之人”,政治议题言论,应受较高程度的保障,因此判无罪。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51085
6.备注:
挺莱猪却不卖莱猪实在说不过去
政府都说莱猪好处多多 卖莱猪是赞美当然不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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