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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罗欣贞/屏东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屏东超商女店员遭挖眼案二审仍判5年 居民:还是轻了点
4.完整新闻内文:
6月杨男一审宣判时,在村里还能看到杨父骑自行车的身影,如今二审结果出炉,杨父已搬
离村子。(资料照,记者罗欣贞摄)
2022/09/06 16:00
去年9月发生在屏东县高树乡超商潘姓女店员遭挖眼案,涉案的凶嫌杨男今年6月一审被屏
东地方法院依重伤害等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审
判决5年;消息传回案发地屏县高树乡新南村,还是有居民认为,判得轻了点。
涉案的凶嫌杨男患有思觉失调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仍羁押中;今年6月一审宣判
时,村民就表示“5年,轻了一点啦!”今天(6日)二审结果出炉,维持原判,村民仍忧
心指出,如果杨男出狱后回到村庄,恐怕还是地方的“不定时炸弹”吧,希望到时相关机
构能安置或治疗,不要再回到村子。
高树乡新南村长张吉源等人表示,杨男的家人都已搬离村庄,原来只有杨母搬去安养院,
7月时杨父也住进安养院,村民担心如果杨男5年之后回到村里,无人可约束他,到时怎么
办?
事发超商最近搬了新家,还是在村里,距旧址约100公尺,店内也准备了防身物品,让店
员遇到状况时,能保护好自己。至于受害的潘姓女店员,早已不住在村子里。
屏东县政府社会处说明,案发后之后持续协助潘女心理咨商,每周或两周1次,上星期已
经完成第30次咨商,接续还会再提供10次咨商,只要有需要都会持续协助、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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