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游明煌/基隆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诈团洗钱 竟用青创贷款筹资
4.完整新闻内文:
朱姓男子与境外机房合作、设立诈欺集团洗钱的“水房集团”,以重金引诱人头办网络银行,开通一次最高可转帐五百万的约定转帐功能后,透过层层转帐、转购虚拟货币等方式,半年就为诈团洗钱一亿一六八七万元,基隆地检署日前起诉朱男等廿一人,对朱男求刑十年。检方也发现,网络银行如今成为诈团洗钱破口。
检方表示,朱姓被告等廿一人均值青壮年纪,却与境外诈欺机房成员联手,趁经济因疫情受影响之民众急于投资获利以稳定生活的心情,短短数月就诈骗二四一人;更离谱的是,朱男成立之初甚至利用政府及金融机构提供青年创业方案,借贷款项筹措资金,手法恶劣。
起诉书指出,朱男自去年十二月起,与境外机房合作,在基隆成立“水房”处理诈团诈骗所得金流,以“金融帐户集中管理营”方式,在网络征人、民众前往应征后则要求提供手机、身分证、存摺、提款卡等,除到诈团据点集中管理控制,包吃供住,并须办理网银约定帐号等事宜。
朱男等人利用掌控的八十一个人头帐户,每个帐户再绑定数个或数十个网银帐户,供境外诈团收取诈骗所得、再层层转汇、并转购虚拟货币后,再汇入境外机房指定的虚拟货币钱包。其中,光吴姓男子一人在国内一家银行就绑定了廿二个网银帐号,全成为诈团洗钱的管道。
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怡龙表示,检警虽强力侦办,但受限于网银绑定约定帐号后,每日可转帐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不等金额,诈欺集团诈骗款项在短短几分钟即可利用网银转至境外,难以查扣不法所得。
检方呼吁政府正视问题,银行端应落实确认网银客户身分,重视客户端之安全验证,有限度限制洗钱风险高境外IP之交易,降低个人约定帐户之个数及每日转帐限额,避免成为洗钱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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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这算是创业有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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