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请求总统特赦未获回应 13死囚改打行政官

楼主: simon870716 (蛮牛)   2022-09-01 1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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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李昱菫
3.完整新闻标题:
请求总统特赦未获回应 13死囚改打行政官司求生遭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死刑犯王鸿伟、黄麟凯、林于如等13人,日前向总统请求赦免却未获回应,便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准蔡英文核准特赦或减刑,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赦免或减刑是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并非司法审查的争议,裁定驳回,仍可抗告。
这回请求赦免的死刑定谳者共14人,包含2000年因追求女子遭拒由爱生恨,在其上学途中以车撞倒受害人后,持刀砍杀176刀致命的王鸿伟、2008年为了诈领保险金连续杀害母亲、婆婆及丈夫,且为1990年以来第一名女性死刑犯的林于如、2013年潜进前王姓女友家中,临时起意杀害王母,随后性侵杀害前女友的黄麟凯,另外还有施智元、郭旗山、陈文魁、刘华昆、张嘉瑶、沈歧武、林旺仁、张人堡、黄富康、郑武松、陈昱安等14人,其中陈昱安因在狱中身亡,北高行另案裁定驳回诉讼。
死囚的律师团主张,他们于2017年间分别以死囚名义向蔡英文总统提出请求,希望总统给予特赦,不要执行死刑;但总统府没有回应,所以律师团认为死囚应有请求总统给予特赦的权利,便打官司希望法院判决总统执行特赦。其中还有7名死刑犯因患有精神障碍,依照《两公约法》的规定,不应判处死刑,也不得执行死刑,所以总统更应予特赦。
北高行审理后认为,总统是否行使特赦、减刑职权是是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并不是法律审查的争议,且依照公政公约规定,受死刑宣告者虽可请求总统特赦或减刑,但仅是“促使”总统发动职权,不代表总统应有一定作为,也不能用判决来逼迫总统执行特赦,故驳回13死囚的请求,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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