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时
2.记者署名:洪荣志
3.完整新闻标题:大逆转!大学副教授“PTT征女”涉指侵女同志 二审改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曾任某大学副教授的蔡姓男子,被控涉嫌以手指性侵女同志A女,尽管他否认犯行,还辩
称2人是男女朋友,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后,台南高分院30日以罪证不足为由,
撤销改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二审认为,全案除被害人指证外,缺乏其他补强事证,因此罪证不足。
一审判决指出,在大学任教的蔡男,2017年5月16日透过PTT某版发文征友,A女因对于投
资有兴趣予以回应后,2人即交换通讯软件LINE的帐号相互认识。同年7月31日19时许,2
人第2次见面时,蔡男以继续聊投资话题为由,前往A女的住处聊天,直到隔天凌晨约4时
许,蔡男借故要求A女让其留宿,A女基于信任同意蔡男于客厅休息后,便自行回卧室。
同日凌晨4、5时许,蔡男在未经A女的同意下,竟进入对方的房间,趁A女熟睡之际,以手
指插入方式强制性交得逞。
经A女提告后,蔡男强调2人是男女朋友,也有正常的性关系,还曾在台南多处地点约会,
但检方根据女方提供的GPS轨迹记录,认定蔡所言不实,依强制性交罪提起公诉。
案移台南地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不尊重A女的性自主决定权,严重侵害A女的人格权益,造
成A女心理创伤,犯后还饰词狡辩,未曾向A女道歉,也没有以和解或他法弥补A女所受损
害,欠缺悔意,重判3年6月。经蔡男不服上诉,二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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