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刑人返家天天报到 基层怒:警察被杀还

楼主: balsampear (苦)   2022-08-29 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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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保光
3.完整新闻标题:
受刑人返家天天报到 基层怒:警察被杀还要当代罪羔羊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杀警夺枪案凶嫌林信吾利用外役监返家探亲机会脱逃,法务部打算修订“外役监受刑人
返家探视办法”,但修法前,收容人返家探视,每天要到警察局报到1次,令基层员警忿忿
不平,直叹“警察被杀了,又要叫警察当代罪羔羊”。
林信吾涉嫌杀警后,警方查出他是明德外役监受刑人,申请8月13日至15日返家探亲,探亲
地点就填写林母寄户在高雄市凤山区的户籍地。
基层警表示,起初究责时,就有人想把原罪指向警方,迫使高雄市警凤山分局赶紧提出相关
资料,说明林信吾8月13日确实已到凤山警分局南成派出所完成报到,但依“外役监受刑人
返家探视办法”,并没规定返监当天须再回派出所报到,是8月15日接获法务部矫正署明德
外役监传真,告知林未依规定时间内返监,请警方再赴林母户籍地查访,警方也立即协助查
访出,回报林母实际不住高雄凤山,而住台南妹妹家。
基层员警提及,庆富集团董事长父子陈庆男、陈伟志涉诈贷案,陈伟志获交保后,每天须到
高雄市警左营分局新庄派出所报到,但2018年5月陈伟志弃保潜逃,包括分局长、侦查队长
及新庄所长都遭记过1至2次、所长调非主管职。
当时警界就认为,这项工作本来就是法院、地检署的业务,警方只是受托协助涉案人报到,
反而惹祸上身,还接受监察院约询,警方并表达“不能完全怪罪员警”,建议撤销处分,才
撤销原处分。
员警说,“外役监受刑人返家探视办法”规定,受刑人获准返家探视先到警察机关报到,又
不是要警方要“扣住受刑人裤腰带”,而且警察也无权24小时绑住受刑人,就算每天要到警
察局报到1次,没限制报到时间,受刑人在深夜11点59分签名报到后,凌晨零点1分再签名报
到,等于2分钟就签了2天时间,2天早就可以准备脱逃的事,根本防不胜防,认为这措施“
只是要把责任推给警察”、“警察被杀了,又要叫警察当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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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受刑人要报到不去法院或检察署?
为了“便民”所以去派出所报到?
哇靠,受刑人这么爽的喔?
法务部真的很好干耶,皮球踢给警察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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