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翁达瑞:帮余正煌律师上三堂法律伦理课

楼主: jason486 (Jason)   2022-08-26 1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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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无法送达”的告诉状
翁达瑞 / 美国大学教授
昨天起床打开电脑,发现多家台湾媒体都张贴了一张告诉状,而且是一纸“无法送达”的
刑事告诉状。
林智坚与余正煌涉及论文抄袭争议,余正煌委任的律师对媒体公开指控林智坚抄袭。我发
了多篇文评论此事,结果被余正煌以“诽谤罪”告到台北地检署。
问题是,这张诉状的被告身份不明,也没有投递传票的地址(附图一)。
书写这样的诉状很容易,到地检署递交也毫无困难。在正常的社会,媒体不会报导这类“
滥诉”的官司。就算媒体报导,也应当质疑原告律师的草率与法律素养的缺乏。
但台湾的媒体运作并不正常!
这纸草率的高诉状,竟可在台湾引发广泛的媒体报导,而且标题耸动,内容偏颇,充斥对
我的不实抹黑。(附图二)
中国时报:“翁达瑞”本名曝光!余正煌律师晒诉状:住火星也要告
联合报:住火星也要告!余正煌律师控告陈时奋 网友酸爆“翁达瑞”
EYoday:余正煌硬起来提告了!怒控“翁达瑞”妨害名誉
苹果日报:住火星也要告!余正煌第一个要告的是他旅美“翁达瑞”本名曝光
TVBS:本名曝光!余正煌律师晒诉状 提告诽谤、公然侮辱
这些报导有两个共同点:1)都来自“亲蓝”媒体;2)都强调“本名”曝光。
老实说,要清查我的真正身份并不难,因为不少人认识我的本尊。如果余正煌的律师没有
清查能力,那就不应到地检署地检署递状,而要向警方报案。
在递完诉状后,余正煌的委任律师吴俊达,竟把这张诉状贴在个人脸书,还洋洋得意与脸
友分享提告的动机。吴俊达说:“住火星也得告,因为这是一种态度。”
吴俊达这句话也成为媒体的新闻标题。我要告诉具有“律师”身份的吴俊达,提告是为了
厘清法律纠纷,不是为了表达态度。如果只是要表达态度,发一纸公开声明即可,不必浪
费司法资源。
获得大量的媒体报导后,吴俊达又在脸书贴文,为后续的败诉打预防针:
“有时候,‘提告’可能不一定会成功,甚至可能会败诉。但是,即使被告“住在火星”
,我们也得告,因为这是一种基本价值及态度的展现 ”(附图三)
看了吴俊达的脸书贴文,我忍不住要帮他上三堂律师伦理课:
一、在个人脸书张贴诉状,或为未来的可能“败诉”打预防针,两者皆违反律师的专业伦
理。
二、台湾的法律对火星没管辖权,诉状也无法送达火星。这个比喻不伦不类。
三、律师的职责就是帮客户评估官司的胜算。明知可能败诉还帮客户提告,若不是为了作
秀争声量,就是为了赚律师费。正直的律师不会这么做。
如果吴俊达是我的委任律师,看了他的脱序言行,我只会对他说:“You are fired!”
尽管原告律师的言行充满争议,却无任何媒体对他提出质疑。忙着抹黑我的蓝媒,也无暇
对我求证。这种大阵仗的司法舆论战,只显示蓝营对“翁达瑞”这个脸书帐号的恐惧。
一纸“无法投递”的告诉状,竟被多家台湾媒体操作成对我的不实抹黑。这绝对是台湾的
媒体奇蹟!
https://i.imgur.com/ZmXfWoF.jpg
https://i.imgur.com/3Nrpsl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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