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追求不成掳杀美女店长恶男逃死 法官说明

楼主: horseface (马脸)   2022-08-25 14:12:20
: 合议庭认为,黄东明已56岁,无期徒刑依法须执行逾25年始得假释,纵经假释出监,已年逾
: 8旬,再犯危险性已显著降低,尚无剥夺其生命而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所犯杀人罪部分
: ,以量处无期徒刑为适当,并依法褫夺公权终身。
法官的逻辑是在告诉我们任何超过55岁的疯狂杀人狂都不用判死刑吗?
反正这些人关25年就太老了
但是同样是这些法官
如果犯人才30~40岁,法官又会说这些人生命还很长,应该用余生弥补过错
比方说小英司改委员刘北元
把人家砍了23刀几乎断头后(BTW 犯案时车内放了忧郁症药品)
法官也说:国家培养人才不易啊,要出狱为国家所用喔
判了12年,8年就假释
总而言之就是没有人该被判死刑啦!!!
在小英政府的治理下,大概只有被害人该被判死刑啦
楼主: horseface (马脸)   2021-07-01 21:34:00
连对方是谁都不知就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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