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萧雅娟
3.完整新闻标题:
“德东飙车王”超速撞死老妇 检依交通过失致死罪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简姓男子今年 3 月 18 日涉嫌在台北市士林区超速撞死妇人,还撞伤 2 名女高中生,被
网友称“德东飙车王”士林地检署今侦结,简男翻供不认罪,依交通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建请量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 3 月 18 日晚上约 18 时 54 分,30 多岁简男涉嫌在士东路与芝玉路 2 段口,行
经无号志路口,未减速,以时速 80 至 100 公里高速行驶,直接冲撞沿着行人穿越道道
路口 3 名行人,撞击力道猛烈,66 谢姓妇人死亡,吴姓、廖姓女高中生严重骨折。
简男落网后遭大批媒体包围,他忏悔说“对不起受害者家属,希望大家经过路口减速慢行
”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检方复讯后 20 万交保。
起诉指出,简男多次翻供最后不认罪,起初他坦承撞上 3 人,又改口没有预留反应时间
,最后则辩称没过失,过路口时已在限速下,反控行人过马路没看路。
简男原供称,走士东路要去修车厂,后来改称怀疑自己确诊,呼吸困难,想要赶快开车回
家;他原本说平时习惯开快车,最后改口自己会礼让行人。
受伤的廖姓和吴姓少女证称,当时正常速度过马路,连声音都没听到,突然就被撞飞到分
隔岛,目前不良于行。目击者称,他被简男以时速 80 公里以上超车,有听到加速的引擎
声浪,当下想到为何车辆车开这么快,就听到紧急煞车声、看到学生被撞飞,“简男一直
超车是为了要飙车,不要要闪避车辆”。
修车厂人员称,简男案发前无换煞车皮,简男车辆有改排气管、底盘、避震,经常开快车
,在东山路附近时速 80 公里以上,因为有改排气管,附近都知道是他。
监视器画面显示,简男先后高速从内侧车道超车,切入外侧车道,再从外侧超车切入内侧
车道,车速明显高于 2 车,并瞬间拉开车距,同时可听到引擎加速声浪,不久后即听到
紧急刹车,简男撞上分隔岛。
案发现场限速 50 公里,简男的煞车痕长达 35.5 公尺,推估煞车前车速应在 80 公里上
下。另,车辆事故鉴定书指出,监视器画面、行车纪录器面研判,简男车速 107 公里、
98 公里,明显超速,3 名被害人无肇事因素,简男接近行人穿越道未暂停让行人先行,
且超速行驶为肇事主因。
检察官指出,简男没有酒驾、毒驾、竞驶、逼车、蛇行等,从士东市场附近起驶,沿着士
东路西向东行驶,虽以时速 80 至 100 公里 2 度超速行驶,但未故意使不特地路人,暴
露在具体危险中,结果也为使人车难以通行、髓坏、道路雍塞等,士东路车辆不多,路段
尚称开阔、视距良好,难仅用超速违规,就任认定致生往来危险程度,难论刑法 185 条
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死罪。
检察官审酌,简男所为让求学中少女,被迫脱离校园,一再承受手术、复健之苦,未来更
要长期忍受双足恐无法回复正常机能的煎熬,谢姓妇人无端惨死轮下,使家属肝肠寸断、
悲痛逾恒,面对重大交通事故,犯后态度反复,一再翻供饰词狡辩,毫无悔意,经调查用
车情形,却有在道路上恣意高速驾车恶习,漠视用路人安全,全案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建请量处 3 年以上徒刑,以儆效尤并维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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