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查制度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实行或委托实行的
对言论或作品的审核及查禁,与对内宣传相互配合。审查对象主要是被其认定对其不利的事
闻、评论或创作等,例如宗教、台湾、自由民主、普世价值、无政府主义、极左,LGBT、裸
体、性,境内不平等、民怨、冲突、示威、社会运动(文化大革命、六四事件)、政商丑闻
(国际揭秘文件)、不当作为,被认定的传销组织、邪教(全能神)、分裂组织、恐怖组织
(伊斯兰国),以及有关境外新闻源等等。
审查领域覆蓋教育、研究和受众广泛的各类大众媒体,例如广播、电视、电影、音乐、光盘
、广告、报刊、图书(文学)、邮递、短信、互联网(社交网络、即时通讯、互联网电
视、自媒体)和游戏等。当局主张其有权在其境内控制互联网内容,称此举不侵犯公民的
言论自由。
怎么把几个字眼改一下,看起来那么像中介法,而且中介法也宣称不侵犯言论自由呢 嘻嘻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