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国家机密保护法第5条没有罚则?

楼主: osalucard (奥萨)   2022-08-20 19:17:17
国家机密保护法
第5条
国家机密之核定,应于必要之最小范围内为之。
核定国家机密,不得基于下列目的为之:
一、为隐瞒违法或行政疏失。
二、为限制或妨碍事业之公平竞争。
三、为掩饰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团体或机关(构)之不名誉行为。
四、为拒绝或迟延提供应公开之政府资讯。
第7条
国家机密之核定权责如下:
一、绝对机密由下列人员亲自核定:
(一)总统、行政院院长或经其授权之部会级首长。
(二)战时,编阶中将以上各级部队主官或主管及部长授权之相关人员。
罚则
第38条
公务员违反本法规定者,应按其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惩戒或惩处。
事务官违反第5条有罚则
但是绝对机密只有政务官可以加密
政务官违反第5条
罚则来的时候都4年任期结束了
等于没有罚则
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五条没有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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