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怒轰《中介法》是恶法! 蒋万安:到今

楼主: HongYang (PlasticSheep)   2022-08-19 18:21:37
好了啦,现在不管谁站出来讲这个法都八九不离十了,除非2022开始让DPP输到裤,不过远
水救不了近火。
现在全台湾只有一个人说的话会让DPP反著做。
只能请那个人大力支持中介法了。
提示:木可
※ 引述《lovea (lovea)》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怒轰《中介法》是恶法! 蒋万安:到今天还要争取“言论自由”?
: 4.完整新闻内文:
: NCC日前公布《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引发外界热议。对此,台北市长参选人蒋万安今

: 19日)强调“我是律师出身、现任立委,我公开反对这部恶法!”蒋指出,是什么样的国

: ,要让2022年的今天,还要争取“言论自由”?民进党当初将郑南榕追求的百分之百言论

: 由奉为圣经,如今却利用《中介法》背弃自己的信念,令人遗憾。
: 蒋万安说,总统蔡英文难道忘了,她2013年在脸书上公开表示“我反对新电信法第九条”

: 还称使用网络发表意见、接受资讯是人民基本权利,这样的权利不该被剥夺!蒋万安进一

: 说,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陈时中竟还刻意替这个法案擦脂抹粉,拿“假新闻需要评议”

: 成理由,替政府开脱,完全无视恶法对于网络世界、全台湾的民众造成多大的言论自由限

: 。
: 蒋万安竞选办公室强调,依据草案第三条,能定义不当言论的主管机关计有卫福部、交通

: 、农委会、教育部等至少20几个主管机关;而依据《中介法》,主管机关可勒令线上平台

: 务提供者,对政府认定之“不当言论”加注警示。政府部会为人民与舆论监督的对象,若

: 予许多部会拥有定义何谓“不当言论”之权,而非交由司法权裁决,无疑与“主权在民”

: “监督制衡”等基本民主原则相违抗;被监督者拥有限制监督者言论自由之权利,实有不

: 理之处。
: 蒋办举例,近日知名网红“好棒Bump”在YouTube曝光相关救援影片,被网友封为“吹哨

: ”,谁知当Bump点出政府疏失、对驻外单位提出批判,外交部却骤然变脸,发新闻稿称“

: 查与事实不符”,更指“切勿以讹传讹误导国人”;后经Bump再开直播指证后,外交部才

: 谢Bump热心救援。试问若事件初期《中介法》已通过,Bump任何言论都极可能被外交部藉

: 中介法》勒令下架,Bump能自清成功?《中介法》等同给部会一把斩不同意见之尚方宝剑

: 将对台湾民主造成伤害。
: 蒋办补充,依据草案第二十六条,民间团体可申请“认证举报者”许可,主管机关可依据

: 客观及尽职”之标准,将部分申请团体选为“认证举报者”;而依据草案第四十九条,线

: 平台服务提供者需立即且优先处理“认证举报者”提出之通知,若未做到,主管机关可处
50
: 万以上500以下罚锾。蒋办质疑,套用巴哈姆特站长日志发布之内容,巴哈姆特认为“在

: 以判定违法的前提下,删文是平台的唯一选择,这将对言论自由造成重大影响。”,此言

: 是!主管机关本身就是受公民监督的对象,岂有资格反过来认定哪个团体为“客观及尽职

: ?草案二十六及四十九条,无疑赋予执政党政府拣选亲己团体、协助执政党管控舆论之权

: 对公民社会健全造成伤害。
: 蒋办说明,台湾网络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TiEA)、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
: DMA)、台湾数位平台经济协会(DEAT)等三大数位产业协会已共同连署发表声明,反对

: 促立法;声明中直言“数位业者忧心不仅限缩网络言论自由,未来恐衍生竞业恶性检举,

: 同数位发展亦恐受限制。”且在国发会建置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更有99%网友

: 态反对该立法,上万网友反对立法,仅不到100位网友赞成,难道这些还不足以反应民意

: 实心声?蒋办要求民进党政府悬崖勒马,立刻停止推动一切立法程序,勿与人民对立。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19/2320452.htm
: 6.备注:
: 起初,纳粹抓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 当他们抓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时候,我沉默,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
: 当他们抓工会成员的时候,我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 当他们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 最后当他们来抓我时,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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