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欧洲原版的DSA法跟网络中介法 差在哪?

楼主: DANANPA (≧<>≦)   2022-08-19 17:42:11
※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铭言:
: ※ 引述《teeheehee (软尾抛抛翔(′・ω・`))》之铭言:
: : 如题
: : DSA替数位服务供应商规定了明确的义务,诸如社交媒体或市集,强调在实体社会违法的
: : 行为,于网络也同样是违法的,禁止服务供应商散布非法内容、
: 你看到这条了吗
: 这条就代表欧盟这些法律要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才能决定该行为是否违法
: 但台湾的中介法是行政机关可以直接认定
: 简单来说,欧盟的法律比较像是既有法律的衍伸
: 在商业行为、个资保护以及个人/团体行为的权利义务面扩展至网络上
: 但台湾的中介法比较像是扩增行政权越过司法流程未审先判
: 懒人包:
: 法治国家的对错应该是由司法判决绝对不是行政单位可以认定,但中介法推翻法治基础
: 欧盟对于人权的重视程度不是亚洲的我们可以理解的XD
: 这条可以通过势必是经过非常严厉的审查,确保没有侵害到民主法治体系
: 但执政党不能拿苹果的手机壳里面装华为零件和软件阿
我不确定八卦板真的有多少人看过DSA法案
我找了欧盟的DSA和NCC的中介法让大家比较一下
DSA: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0PC0825
中介法: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2062/5532_220629_1.pdf
内容太多,大家自己看
我只列这次中介法有争议的假讯息定义、政府有临时禁制的权力及机关片面认定假讯息等
DSA所定义的假讯息是不符合欧盟或成员国法律的讯息、活动或产品都算
https://i.imgur.com/KIaWLm7.jpeg
在有危害使用者的紧急情况下,DSA授予委员会可以对平台采取临时措施
https://i.imgur.com/k7J9x0u.jpeg
服务商收到国家司法或行政机关针对违法内容命令须采取行动
https://i.imgur.com/TwpOXNj.jpeg
(我的英文普普,内容又太多,所以上面的翻译参考就好,建议各位自己看完后再来讨论)
个人认为大家讨论的方向已经偏离了
随着社群网络及电商的普及,再加上元宇宙的发展
网络上的行为及言论势必得如现实世界般纳入管理
现今DSA已经起示范了,美国也将DSA作为之后立法的参考
这是全世界的趋势
所以现在最该做的是如何让这个法案符合台湾国情及民意
怎样改才不至于让政府扩权
司法是否确实独立于政府之外
消除人民对于言论紧缩的疑虑等等
这些才是当前讨论的主轴才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