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已走遍天下”。
网络时代,谣言给人们带来的挑战与日俱增,对此,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坐视不
管。正因如此,网信办发言人在回应“网信十条”时指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
谣言、暴力、欺诈、色情、恐怖讯息传播,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
的空间。
什么是谣言?
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
谣言的历史十分悠久,而在新媒体时代,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又获得了新的“翅膀”,其传
播力和破坏力也呈几何级增长。近年来,从抢盐风波,到地震谣言,再到爱滋病女事件,
谣言所及,不断侵犯着他人的权利名誉、破坏著社会的公共秩序。因此,对谣言的否定态
度,体现著一个公民的基本理性,捍卫著一个社会的起码底线。其间贯穿的一条逻辑则是
,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
妨碍他人自由。换句话说,言论应当自由,谣言不能自由。
有些人认为,言论自由包含着说错话的自由,宽容谣言就是保护说话权利,而惩治谣言就
是遏制言论自由。这样的观点似是而非。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和政治权利,言论自由是人们
在意见表达方面的自由,其法理基础是宽容主观好恶、承认观点多元。正如任何自由都有
边界一样,言论自由也不例外。保护“说错话”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放纵故意造谣。说错
话与造谣言,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过一句名言:绝不会保护任何人
在戏院中诳呼起火引起恐慌的自由。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于行使言
论自由,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言论自由,会包括造谣的自由。
中略
治理网络谣言并不是压制言论自由,也绝非要扼杀批评的声音。正如国家的公权力不能滥
用一样,个人的权利行使同样有着一定的边界,网络世界的言行依然受道德、法律等行为
规则的约束。如果一个人行使自由不受约束,他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如果自己可以为所
欲为,他人也可以同样行使这种自由。简单地把“言论自由”理解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甚至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造谣自由,这种滥用民主权利的后果,必然是谁都难以有真正的自
由。
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自由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每一个公民,不仅要懂
得自己有自由,还要明确别人有着和自己一样的自由。惟其如此,我们的自由才能“交相
利”而非“交相害”,言论自由才能真正增进公民福祉、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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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润饰后的文章清楚地点出了你认为的限缩言论自由
其实是在保护我们整个公民社会免于被造谣虚耗社会成本
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了他人的权利
台湾“数位中介法”施行的大义与必要性
我帮忙统整润饰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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