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介法第26条草案

楼主: SRadiant (Radiant)   2022-08-19 06:39:31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之铭言:
: 第二十六条: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应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及组织规划,确保其立即且优先

: 理认证举报者依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提出之通知。
: 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间团体,得向主管机关申请认证举报者认可:
: 一、具有侦测、辨识及举报违法内容
: 之专业能力。
: 二、独立于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外之
: 利益团体。
: 三、可秉持客观及尽职之原则及时提
: 出前项通知。
: 主要决策独立于政府机关且符合前项第一款及第三款规定之行政法人,
: 得向主管机关申请认证举报者认可。
: 这什么意思呢?假设某甲成立一家团体,号称可以用大数据侦测违法内容。他就可以向

: 府申请成为举报者,有了举报权力就可以向PTT之类的平台举报(这一切过程可以由程

: 自动化进行,所以量可以很多),平台必须优先处理,并判断这个消息的真假决定是否

: 架消息。如果平台不立即处理,最高罚一百万。
"正常"情况是
"专业能力"需要经过认定、认证或取得资格
才会叫做专业能力
所以不会是随便、任何团体都能做
立即处理则是需要有程序(第一句话,适当措施和组织规画就是讲这个)
如接获检举的30天内完成...之类的(类似于抱怨、申诉案)
因为是自己订的,也可以加一些但书
如同一来源的大量检举处理原则
或是延长期限的特殊情形、超出平台技术能力的情形等等
根据这个条文,重点就是在于第一句话,要有相对应的程序
正常情况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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