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许国桢
3.完整新闻标题:
恶男找高中生摩铁激战 还上传性爱片收费观看
4.完整新闻内文:
李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高中男生,双方相约摩铁欢爱后,李男竟将手机拍摄的性
爱过程撷取片段,放在个人推特(Twitter)上连载打广告,还上传到Onlyfans网络平台
,供网友付费观看完整影片,一审他被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1年3月,李男上诉求轻
判,但二审法官查出他在犯该案前即曾有此素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指出,住北部李男在2019年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在台中市就读高一的17岁高中生,
同年7月23日邀约对方南部出游,双方在高雄市的摩铁发生性关系,过程全被李以手机拍
下,隔年李男在个人推特(Twitter)帐号,发布标题为“第11回、第12回”的贴文,文
中除描述与高中生激战过程并撷取片段,提供不特定网友观看。
此外,李男也将性爱影片传到Onlyfans网络平台,并放上完整影片连结,借此要网友付费
解锁,观看全部影片,案经警方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
剥削防制条例侦结起诉,一审认定全案犯行明确,判刑1年3月徒刑,李男为此上诉。
李男在抗辩理由中称是家中经济支柱,还要扶养母亲,且在侦查中已取得被害人和家属的
原谅,都表示愿意不追究,并已停用推特帐户,请求法官能给予减刑轻判,但二审法官发
现,除此案外,李男在2019年4月间即有3件同类犯行,遭彰化地检署在同年侦结起诉,并
在2020年1月14日判刑1年10月、缓刑4年确定。
但李男却在前案审理期间,再度找就读高一的男高中生犯行,显见漠视法律,因此驳回李
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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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