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约男网友出门 旅馆醉倒惨遭2人硬上他赔60万获缓刑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19岁杜姓男子开车载朋友和1名14岁国中少女出门,2男1女到旅馆喝酒聊天期间,少
女不堪酒力醉倒,杜眼见朋友才和她性交完,又认为少女昏睡有机可乘,竟伸咸猪手偷摸
更硬上得逞;法院以杜戕害少女身心,但考量他赔对方60万元和解,依乘机性交罪判杜2
年,缓刑5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少女2018年9月因心情不佳和少年一起出门,杜男则经少年之邀开车载2人一起
到附近旅馆,期间还去超商买啤酒回去喝,后来杜见少女喝醉意识不清,且才刚刚和少年
性交完毕,就认为有机可乘偷摸她胸部、下体更硬上得逞。
后来少女经人告知,表示她疑似遭人偷拍性爱影片,并由朋友向学校通报才曝光;检方认
定杜违反其意愿等,侦结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杜。
法院认为,少女当时因酒醉呈现不知抗拒状态,也缺乏积极证据证明杜男有以强暴、胁迫
等方式违反其意愿,变更起诉法条改依乘机性交罪论处,杜也大致坦承,并和现场少年、
少女指证大致相符。
法院审酌,乘机性交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杜利用少女酒醉硬上固然可议,但考量
他没有前科,一时情欲失控下手,和预谋犯在主观恶性上有别,且犯后坦承、态度尚佳,
也和少女及其家长以60万元和解,可见有尽力弥补诚意。
法院认为,杜年轻识浅,一时失虑,就算论处最轻3年本刑犹嫌过重,依刑法第59条情堪
悯恕予以减刑,依乘机性交罪判他2年,缓刑5年,并应向公益团体提供200小时劳务;另
名少年涉及妨害性自主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审理中。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495254
另名少年至少要拿40万出来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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