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7-29 08:46:58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王善嬿
3.完整新闻标题:
不用拆了!蔡易余阿公坟墓遭控侵占 二审逆转胜诉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的祖父蔡长铭之墓,遭刘姓男子控诉占用土地,提告请求拆墓还地并赔偿
,蔡易余父亲、前立委蔡启芳不服提起上诉,提出曾以每坪2万元价格,向刘男的阿公购买
约150坪土地的永久使用权等证据,嘉义地院6月底二审判决,驳回刘男拆墓还地请求及假执
行声请,全案定谳。
蔡易余正在德国进行访查,他自拍影片回应“感谢法官判决”,刘姓告诉人因不承认其阿公
与他父亲的(土地)买卖,将他阿公的坟墓都封起来,造成这几年无法进去扫墓,陆续还看
到阿公的坟墓遭人破坏照片,已经与家人约定,等他考察结束返嘉,会赶紧为阿公的坟墓修
缮、清扫干净。
判决书指出,蔡易余的祖坟位于嘉义县竹崎乡一处郊区,原为刘男阿公所购买,1964年登记
于刘男的父亲、大伯、二伯名下共有,大伯、刘父先后过世,该块地辗转由刘男继承,近年
刘男迁回嘉义居住,赫然发现父亲留下的土地竟建有“蔡长铭之墓”一座,主张他与父亲从
未同意或出借土地供人建墓,也与蔡家不认识,提告请求蔡长铭继承人将坟墓拆除、返回占
用土地,并赔偿5年租金损害约3万3千余元。
蔡启芳主张,父亲蔡长铭1995年10月过世后,透过介绍人向刘男的阿公以总计300万元购买
该地永久使用权,安葬父亲,并提出刘男阿公当时虽非土地所有人,但因是刘家大家长,实
际上都由其使用、支配,且买卖至今逾24年,也无人提出异议等理由抗辩。
嘉义地院一审采认刘男说法,判决蔡启芳须拆墓还地,还要赔偿返还不当得利约6987元,全
案经合议庭法官审理后,上月底二审宣判,改判蔡启芳胜诉,驳回刘男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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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党证在手 八代受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