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吕晏慈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大驳回苏宏达回避案 林智坚将提覆决:确保程序正义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论文争议连环爆,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主张,台大审定委员
会召集人苏宏达未审先判将本案视为“丑闻”,已正式具状申请回避,然而台大审议会今(
27日)决定“驳回申请回避案”。对此,黄帝颖表示,将依法提起覆决,避免“未审先判”
的偏颇瑕疵,确保程序正义。
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表示,对于台大社科院学伦会驳回苏宏达回避一案,律师团收到公文
后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据《行政程序法》第33条规定,对台大驳回回避的决定,提起覆决,
以防杜“未审先判”的偏颇瑕疵,确保程序正义。
黄帝颖说,台大驳回回避的决定,并未详述理由,且做成决定的委员,均是召集人苏宏达所
聘任,明显球员决议案裁判,驳回决定显有瑕疵。
黄帝颖指出,苏宏达日前写信认定林智坚论文一案为“丑闻”,甚至于联合报头版头条报导
,营造舆论定罪的政治审判,这就是未审先判的明确偏颇。依据《专科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
理原则》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二款及《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条,有事实足认有偏颇之虞,都
是法律上应回避的依据。
黄帝颖强调,台大硕博士学伦要点第一条开宗明义写道,应“公正客观处理程序”,苏宏达
还没看到公证书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就未审先判称“丑闻”,依法本应回避,因此律师团
在收到台大公文后,将依法提起覆决,坚守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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