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论文案!林智坚不去学伦会 律师揭苏宏达

楼主: autoimmune (打脸啪啪 Go >"<)   2022-07-27 12:45:49
论文案!林智坚不去学伦会 律师揭苏宏达不回避还有这一招
三立新闻网 记者黎冠志/台北报导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52041
年底选战开打,而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近日却遭蓝营抹黑“论文抄袭”一案,对于
台湾大学的学伦审定会今开会审查,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今(27)日说,在昨日具状申请
苏宏达回避后,台大本于先程序后实体,必须先审理回避一事,唯有公正客观的程序,“我
们才会考虑让当事人去出席。”还没组成公正客观组织之前,“我们不会建议当事人去”。
针对林智坚、余正煌硕士论文抄袭争议,台大学术伦理审定委员会今日将开会审议。不过,
“上报”昨报导称,林智坚论文指导教授陈明通、林智坚两人将不出席,而余正煌将与会。
对此,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昨晚即发出声明表示,依法应公正并秘密进行的审查会,竟被
台大透过媒体放话,选择性公开内容,令人遗憾并拟究责。
黄帝颖重申,律师团昨具状声请召集人苏宏达回避,对他过去相关言论,将本案定调为丑闻
,涉及未审先判、先入为主,在法规上不论是《国立台湾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
理案件处理要点》第一条便表明,学伦会的召开应秉持“公正客观处理程序”;《行政程序
法》对“有具体事证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都依照法律提起回避。
黄帝颖说,有关于媒体报导林智坚去检举余正煌,这个部分并非事实。黄帝颖也说,依台大
学伦要点规定,审定委员会组织与程序都必须保密。所以,他们都一直尊重,包括他们在发
信通知开会,他们都列为密件。所以对开会时间等,下面还提醒这部分必须尊重他们的秘密
程序。但很遗憾居然被选择性放话,这并不符合台大学伦要点;也再研议之后究责可能。
对于教育部长潘文忠昨日说法,黄帝颖说,潘文忠认为应该依法行政,他们也尊重教育部这
样的看法。他们的主张也是回归到法律。另,对于林智坚决定不出席台大今日会议,黄帝颖
说,在昨日具状申请苏宏达回避后,台大本于先程序后实体,必须先审理回避,唯有公正客
观的程序,“我们才会考虑让当事人去出席。”还没组成公正客观组织之前,“我们不会建
议当事人去”。在苏宏达依法回避之前,它的组织并不适法。
媒体追问陈明通今日也不出席,林智坚阵营是否事前知道?黄帝颖说,“我们根本不知道会
有这个报导,对所有程序而言,我们严守台大学伦要点,居然会有这个报导谁出席、谁不出
席,这个是非常严重的瑕疵”。黄帝颖强调,他们程序上依法具状申请回避;其次,对于陈
述意见内容,把之前公证书做成的重要证据,2016年2月1日林智坚已经取得论文的内容,没
有抄袭的问题,律师团也具状送给台大社科院。希望后面由公正客观、合法委员会来做实质
审理。
对于台大如果未依林智坚阵营要求苏宏达回避,黄帝颖说,依照行政程序法第33条规定,他
们可以提起覆决,也就是还有后面救济的问题。这个在法律上有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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