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苏宏达被要求回避 学者挺:不用丑闻形容

楼主: TouchAgain (谢谢)   2022-07-26 17:57:16
丑闻只是个中性词阿
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
丑闻,一般又叫负面新闻。是因涉嫌罪恶、不名誉、或不道德等行为而使舆论大譁或激起
公愤的事件。丑闻的指控内容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或者真假参半。
其中的
学术丑闻:指学术上的造假,并欺骗公众。
这个抄袭事件完全符合上述定义
倒是民进党很怕齁
还没审就讲一堆 说什么别人未审先判 说别人偏颇
说什么这是政治抹黑 蓝绿对决
笑死
这些发言难道就不是正在干预审查?
还没审你就对召集委员有意见
还没审甚至已经有人对台大的审议结果表示轻蔑否定
各种预防针也是天天打 深怕出了对己方不利的结果
从头到尾都没有尊重学术
更是屡次试图以政治干预审查
做贼喊抓贼 有够不要脸
※ 引述《Operon (欧普龙)》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
: 2.记者署名:
: 许维宁
: 3.完整新闻标题:
: 苏宏达被要求回避 学者挺:不用丑闻形容还能怎么形容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台大国发所硕士论文被控涉及抄袭,林智坚日前偕同律师黄
: 帝颖召开记者会,认为苏宏达执行职务已有偏颇之虞,要求他自行回避学术伦理审定委员
: 会召集人。但学者评估,根据台大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苏宏达非林智坚的指导教授、
: 口委或三等亲,不满足回避要件;再者,大学中存在两本论文文字高度雷同,不论对象是
: 谁,只要是抄袭都是丑闻。
: 台大社科院院长苏宏达担任学伦审定委员会召集人,其日前发布对内信,称“这个丑闻也
: 再次提醒我们诚实、纪律和荣誉的重要。”事后林智坚表示,对苏宏达未审先判言论感到
: 遗憾;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也重申,要求苏宏达依法回避。
: 然而经查“国立台湾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第7条,若与被
: 检举人曾有或现为指导师生关系、口委、四等亲内血亲或姻亲、学术合作关系或利害关系
: 人,为维护审定的客观性和公平,则不得担任审定委员。
: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锦鹏表示,苏宏达与该案完全没有利益冲突,要求其回避毫无道理。
: 且对台大而言,只要是论文抄袭,不分对象都必然是丑闻,校内存在两本高度文字相同的
: 论文,且有检举人、事证,“不用丑闻形容还能怎么形容。”
: 彭锦鹏也说,林智坚必须先拿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事证,否则单纯口说无凭,莫非之后只
: 要有人来查,都可以要求其回避。
: 文化大学大众传播系教授王翔郁则表示,苏宏达跟林智坚“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也不是
: 林智坚的口委或血亲等,看不出来需要回避的因素。先前苏确实对故宫南院有所指教,但
: 苏是给予政策建议,言论关系对象也是政府,“莫非只要过去相关言论针对政府都必须回
: 避吗?那这样到底谁能审查。”
: 王翔郁也指出,姑且不论谁抄谁,大学发生抄袭事件就是丑闻;指导教授明知还不处理,
: 还让其发表,那更是丑闻。
: 另外,根据“专科学校以上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13条,学伦案件相关处理人员“有
: 具体事证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则被检举人可申请要求其回避。王翔郁说,林智
: 坚可以此要求,有权利申请但是否符合是另外一回事,若提出申请将由台大来判断。
: 一名不具名的教授则表示,最终台大审议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若林智坚不服,可先走校
: 内申诉,之后依法仍可以提出诉愿。现在台大是秉持学术良知审理,各界应予以尊重,若
: 最后走上法律程序,就会演变成夜长梦多的政治事件。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udn.com/news/story/122924/648916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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