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零工男恋上12岁少女 爱爱16次换5年徒刑

楼主: SAgirl (莎莎)   2022-07-24 14:39:30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张议晨
3.完整新闻标题:
零工男恋上12岁少女 爱爱16次换5年徒刑
4.完整新闻内文:
22岁吴姓男子网络认识年仅12岁的小女友,女方为爱离家北上和吴男同居,两人交往半年
间发生16次性行为,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少女虽替吴男求情,但法官认为吴明知女友未
成年仍与她发生性行为,依与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男透过网络认识家住高雄的小女友,前年6月起,两人相识后交往。前年7月
5日,在新竹、桃园工作的吴男,南下高雄,与少女在凤山区某间摩铁初尝禁果,陷入热
恋的少女,还为此离家,北上和吴男同住。
因少女多次离家未归,高雄市警局妇幼队受理报案后,循线北上,最后在吴男住处找到少
女,将女方带回高雄后,交由高雄市政府社政单位安置。检警查出,22岁的吴男与少女在
摩铁、住家、员工宿舍发生16次性行为。
检方侦办时,吴男供称他与少女认识时,曾怀疑她还就读国中,直到前年7月,才发现她
年仅12岁,少女也坦承他与吴男认识时,就已经跟他说还在就读国中。
少女担心吴男入监,侦查时还向检警求情,称她是自愿北上与吴男同居,希望不要因此害
到他。但检方综合相关事证,根据验伤报告、两人证词等,依与与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罪
起诉吴男。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吴男明知少女未满14岁,仍与她发生性行为,影响少女的
性自主决定权、身心健全发展皆会造成极为不良之影响,危害非轻,且迄今未与少女达成
和解,依与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共16罪,均处3年2月徒刑,合并应执行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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