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时中突遇万华抗议民众! 她见现场“1

楼主: GamaloveVaca (小猴)   2022-07-20 15:23:52
再来复习一下
总统府指挥国安局便衣警察抢夺台湾人财产
执行人员无罪
国赔10万元就好
绿能你不能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7120307.aspx
世大运举TAIWAN旗帜被抢下 国安局判赔10万元
2019/7/12 21:41(7/12 22:46 更新)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游凯翔台北12日电)FETN-蛮番岛屿社成员陈俞璋于民国106年世大
运闭幕时,带着有TAIWAN字样旗帜进场,被现场宪兵抢下并将他抬离现场。台北地院判决
国安局须赔偿新台币10万500元。国安局对此表示,尊重司法判决。
判决指出,台北市政府于106年8月30日举行世大运闭幕活动,陈俞璋当天傍晚手持TAIWAN
字样旗帜进场时,遭到国防部宪兵指挥部人员强行抢夺旗帜,并将他逮捕送办。过程中陈
俞璋手部受伤。
陈俞璋请求国家赔偿,他认为,宪兵指挥部执勤过程无视宪法言论表达自由,侵害行动自
由、财产权与身体健康权,对国家安全局、台北市政府、警政署等单位求偿74万9501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俞璋手举印有TAIWAN布条,属言论自由范畴;且无论TAIWAN
或是“台湾”本是超越政治或意识型态,执行正副元首维安的特勤机关竟予以反对,令人
难以理解。
判决指出,宪兵虽原属于国防部宪兵指挥部,但依特种勤务条例规定,在特种勤务生效期
间,只受国安局指挥下令,判国安局应赔偿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共10万500元。全案可上
诉。(编辑:李锡璋)1080712
※ 引述《zeldon (蓝色眼睛)》之铭言:
: 基本上强制的那两个人可以告了
: 第一点,那两人若是警察,依警察行使职权法,未完整着装,警员证,也未告知执法事由
: ,基本就是告一轮告到哭了
: 第二点,若不是警察?那就直接告到下课了,那个老伯聪明点,再去验个挫伤,直接加告
: 伤害
: 最后,唯一可能性
: 绿能你不能,笑死
: ※ 引述《currry (南港李国毅)》之铭言:
: : 不是啊
: : 在
: : https://i.imgur.com/ZEYqvvc.jpg
: : 这两个是谁??
: : 有什么权利把人拖走
: : 那里是公共场所欸
: : 是警察?
: : 警察又凭什么把人给拖走
: : 他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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