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实务上,法官帮加害人砍价 是什么道理(?)

楼主: kediflower ( )   2022-07-18 20:51:27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很多人都恨透了法官常常先射箭再画靶 就是一开始就要轻判
: 判到几乎没理由 就说什么有悔过 年轻时曾经好学有为 甚至当过小老师......
: 有的人就说 因为生命不可往复 网开一面也就是给加害人一个悔过的机会
: 但怎么牵涉到钱的事情 法官也常常用别人的钱 当作自己大善人的恩惠
: 以前听过一个案例 某个人跟别人未曾谋面
: 就因为对方以为那个人是仇家 然后跟两三的朋友把他揍一顿
: 后来就以"寻仇认错人"结案
: 到法庭上 被害人家属提出医药费+不能上班的总额+精神赔偿......林林总总
: 结果法官这边都认同被害人的诉求 也认定加害人要赔钱
: 可是金额方面 就是给他砍到一半左右 ......
: 我就很好奇啦 不判死刑 大家都说生命不可往复 所以要尽可能给加害人机会
: 但加害人这边受到的损害 那可是实实在在的 看病要钱+不能上班赚钱+精神损害......
: 法官怎么就这样 一出手砍一大半 好像被揍不会痛一样 (不上班钱从哪里来"?")
: 有没有人知道 实务上 法官连赔偿金也在砍 这是什么道理啊
: 是说较低的金钱赔偿 也会有助加害人减轻负担,提早偿还完毕,然后回馈社会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4190130.aspx
(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重诉字第 731 号民事判决)
简略事实:
原告(即受损害人)于绿灯通行时,未完全行走于行人穿越道,被告(赔偿义务人)
驾驶汽车右转,疏未注意发生擦撞,原告因此跌到在地,左侧胸、左侧肢体因此
多处挫伤。
原告求偿:
⒈精神慰抚金4,000,000元。
⒉医药费12,932,208元:原告每周前往医院2次,医药费2次花费722元;前往医院2次交
通费计来回计为175元;请假半日回医院复诊,扣半日薪500元,2天就医即为1,000元;茶
水费1日500元,2日即为1,000元,共计2,897元。一个月4周计为11,588元,一年12月计算
139,056元。原告祖母101岁高寿仙逝、外祖母是86岁仙逝,原告隔代遗传长寿基因,可以
活到100岁,尚有62年余命,则每年医疗费139,056元乘以62年,计为8,621,472元,考虑
通货膨胀乘以1.5倍,计为12,932,208元。
⒊肉体痛苦赔偿2,000,000元。
⒋交通补助4,434,750元:每日交通出租车费300元直到65岁退休(尚有27年),考量通
货膨胀1.5倍,计为300×365×27×1.5=4,434,750元。
⒌开汽车高速冲撞造成原告身体多处挫伤的权利金5,000,000元。
⒍无法工作之损害4,949,160元:⑴107年7月、107年11月至108年7月,共计10个月正职
工作损失,每月30,000元;107年7月至108年1月、108年6月至7月,共计9个月兼职工作损
失,每月15,000元,另108年2月、4月兼职工作损失分别为9,651元、4,509元,合计
494,160元;⑵另身体残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表现损失年终每年1.5月,计至退休上有27年
,则损害金额为1,215,000元;⑶因受伤丧失主管资格,主管加给损失以每月10,000元、1
年12月、工作退休余年27年,计为3,240,000元。上开工作损害总计4,949,160元。
⒎利息损失1,265,165元:因工作损害导致无法储蓄,金额计为1,265,165元。
⒏特别损害(商誉、名誉、信赖度损害)5,000,000元:原告遭人怀疑是假车祸、面试
遭问你伤好了吗?会不会昏倒、常请病假?智力体力可以吗?原告工作能力及形象受到影
响。
⒐健身房会籍年费61,938元:会健身房籍1年999元,余命62年,共计61,938元。
⒑营养品3,846,852元。
⒒洗碗机675,989元:受伤无法洗碗,需要洗碗机,一台12,800元,两年换一台,余命
62岁,需要31台,涨价因子计1.5倍,花费计为295,200元。又电费估计80,789.1元。共计
375,989元。
⒓居家保健仪器1,134,414元。
⒔官司拖延迟延利息:5~10%计算。
⒕商业保险公司拒保损失5,000,000元。
⒖劳动力减损检验费10,000元。
⒗以上共计50,310,476元
原告声明:被告应给付原告19,990,000元
法院直接说损害赔偿不是民乐透,所求偿19,990,000元,只准16,000元。
来 力宏 哩公跨卖 这个案子你要怎么判?原告全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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