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共汽车痴汉对女乘客摸腿揉胸 强制猥亵罪判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2-07-16 12:42:11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公共汽车痴汉对女乘客摸腿揉胸 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台东蔡姓男子在搭乘海岸线的客运时,见1名20多岁的同座女
子柔弱可欺,在车上摸她的手臂、身体,并以手搓捏她的胸部,强制猥亵得逞,被台东地
方法院判刑10个月。
判决书指出,蔡男上于民国109年9月28日上午,自长滨乡搭乘客运公共汽车,途经成功镇客运
站,见被害女子独自上车,向她表示可至其身旁靠窗之内侧空位坐下,两人因此同座,蔡
男借此以手对女子之手臂、身体进行抚摸,并以手搓捏女子胸部,女子惊恐并表示反对,
当下深感受辱后,改至该公共汽车之后排座位乘坐。
被害女子坐到台东市区下车后,到工作处所因表现怪异,被同事察觉询问,得知她在公共汽车
上受辱之事通报其母并报警,警方调阅公共汽车上之监视器,查出蔡男猥亵行为。
被害女子说,被这位陌生男子伸左手触碰身体,搓揉胸部时,有警告他不要碰她,她会害
怕,但他嘴上说不会欺负她,却接二连三摸她手臂,搓揉她的胸部,还说他的儿子23岁,
要把他的儿子介绍给她,她整个人吓到,很不舒服。
蔡男于审理时自承先摸她的手,是因为她很冷,在发抖,之后有摸她的肩膀,问她怎么穿
这么薄,接着有摸她的胸部,她有说“不要摸”并“转身”。法官认为蔡男动作违反她个
人意愿,所为显已侵害被害人性自主决定权,已不仅构成性骚扰罪,而是犯强制猥亵罪。
蔡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共5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确定,105年假释出狱,再犯此案虽不
构成累犯,但法官认为他素行不佳,有执行刑罚之必要,未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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