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当证人风险是不是很大?

楼主: jim12441 (地狱厨房)   2022-07-15 12:36:23
※ 引述《bluehttp (公鲨小)》之铭言:
: 昨天草屯的枪杀命案
: 目前新闻报导的原因是
: 离职员工不爽被作证打洪姓课长
: 所以把洪姓课长跟证人全枪杀
: 另外还有2020台中双桶尸案
: 黄男就是作证徐男诈骗
: 然后就变桶尸之一
: 当证人风险也太高....
刑事诉讼法159-3
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其于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调查中
所为之陈述,经证明具有可信之特别情况,且为证明犯罪事实之存否所必要者,得为证据

一、死亡者。
二、身心障碍致记忆丧失或无法陈述者。
三、滞留国外或所在不明而无法传唤或传唤不到者。
四、到庭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陈述者。
也就是说证人在侦查中做的笔录,如果有上面的情状基本上法院可以直接拿来当证据
尤其实务上大多是不利被告的,至少判决确定前证人不会有危险,因为一出事连诘问
不用,笔录里讲的话都可以当证据了
当然判决后会不会被秋后算帐就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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