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南投四死枪击案的凶手会判死刑吗

楼主: oblivionion (obliv)   2022-07-14 22:28:04
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之杀人罪,犯罪嫌疑重大。被告非法持有手枪射击被害人,侵
害他人生命法益,对社会治安危害重大。
但被告嗣因冲突过程因受言语刺激,才将恐吓及伤害犯意升为杀人犯意,且考量被告携带犯案
枪弹向员警自首符合自首要件。
被告所为实属不该,惟念被告于犯后坦承不讳,考量被告教育程度为国中毕业、家庭经济
状况为勉持、从事板模工要抚养妻子,育有二名子女均未成年等一切情状,
被告学识经历浅薄,以致误入歧途犯案,现已幡然悔悟积极与被害者家属和解,原判决之
量刑实嫌过重并审酌伊家中尚有年迈病弱双亲赖伊照顾。
本院合议庭认被告尚非显然无从教化矫正,将被告与社会永久隔离,应已足达社会防卫之
目的,并可使被告在监禁期间借由忍受对自由之渴望,时时悔悟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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