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雄某高中爆学生性骚扰女师!受害者听“

楼主: PTTHappy (no)   2022-07-14 09:50:11
这个新闻满满的安柏陈词感觉。
“性骚扰(甚至性碰触更严重)是不对、该被谴责、该被法办”,这没有错,也没看到
校方反对(什么“女学生”(毛没长齐的未成年幼稚人)讲的“被摸不会怎样”的屁话
不是“探讨校方有无行政责任”的缺点。
一、校方也没怠惰,确实开启性平会了。不参与性平评议过程的女老师振振有词。
二、校方也按规定处理请假程序了。不“按规定”(而自己我行我素)提出请假文件的
女老师振振有词。
一、女老师在不是插入程度、而是据称被碰触的程度下,无法“面对”学生(更别说对质
了),所以不参加性平会,认为自己情有可原。请问是她打算希望靠单方指控来让校方对
嫌犯做有罪推定吗?一切女方说了算!那么这样依照安柏一开始放话的证词,强尼戴普常
常家暴她了!
二、关于心理创伤的“就诊”来请“公”(可以不做事仍照领薪资全额的)假,人事规定
上依照台湾健保普及常态,既然规定写说需要健保特约医院,这个规定也不过份,校方要
求“有健保”的精神科诊所、医院不算严苛吧?
这位女老师是怎么回事,偏偏找到稀缺的不是健保特约的诊所的医师来开出诊断证明?是
特别好说话、愿意降低标准的诊所吗?那么早年还有二年义务役的时候,役男找附近一间
诊所(规定上需要是军医院或好像是教学医院啥的等级以上)医师开“身体不适合当兵”
证明,兵役课(同样是行政单位)就该接受,然后将该役男改为“免役体位”吗?
~~~~~~
女老师在受访时以及IG上不须多废话,只要回答上述两问题即可。“嫌犯”到底多可恶,
等查明案情后,若是嫌犯有做犯法之事,大家不会吝啬谴责、并赞成法办该名学生,管他
成不成年,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可构成犯罪(或是被行政处罚)。
但是女老师东拉西扯怪到学校、怪到同事(把跟同事的三姑六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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