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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欠税换人头解散公司还提领千万 电子业老板管收1晚就受不了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分署人员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陈姓负责人(图右)。(记者王定传翻摄)
2022/07/13 17:47
一家经营电子材料的公司,欠缴营利事业所得税260万余元,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调查发
现,该公司陈姓负责人变更人头负责人,随即解散公司,再提领公司帐户存款高达1400万
余元,且流向不明,昨日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获准,57岁的陈男进入管收所一晚,就受不
了,今日随即请亲友筹款,先缴百万,余款办理分期并提供担保,才重获自由。
新北分署指出,陈男自该公司2008年设立登记时,就担任代表人,也是唯一董事及股东,
明知公司有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的义务,却于2011年7月间找人头变更负责人登记,随即
将公司解散。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于2012年将案件移送执行,经行政执行官调查发现,公司解散登记后短
短2个多月期间,银行帐户遭提领一空,提领现金笔数近30笔,金额累计高达1400万余元
。
行政执行官发现,新北地院于陈男违反税捐稽征法案件中,曾认定陈男仍是公司实际负责
人,因此于昨日通知陈男到场说明所提领大额的现金流向与用途。
陈男仅称时间太久不记得了,完全无法解释资金去向,行政执行官认为他有履行义务可能
故不履行,且有隐匿或处分应供执行财产情事,又拒未提出合理清偿方案,当日向新北地
院声请管收,经法官审理后裁准管收陈男3个月。
新北分署人员旋即将陈男解送至管收所,经过一晚,陈男就受不了,找亲友筹款百万元,
余款同时办理分期缴纳并提供相当担保,终于免除继续管收之苦。
新北分署呼吁被移送执行的义务人诚实纳税才是正道,应自动缴清欠款,或办理分期缴纳
,勿心存侥幸,轻忽行政执行官办案的专业与决心,以脱产方式规避执行,等到被祭出管
收的强制处分手段才想缴纳,就不免遭受一顿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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