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副议长颜莉敏收恐吓信 爸爸颜清标也

楼主: backpacker18 (It's Fucking RAWWWW)   2022-07-13 23:53:19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副议长颜莉敏收恐吓信 爸爸颜清标也被指名“送庆记”:心生畏惧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陈姓男子自称有思觉失调症,写恐吓信寄给台中市副议长颜莉敏,内文提及“颜清标不辞镇澜宫董事长、颜莉敏不辞议员,就要各送1颗庆记给你们”,颜姓父女心生畏惧报警查获,法院认为陈行为时仍知要冒名规避查缉,认为行为能力未降低,依伪造文书罪判他3月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男今年1月27日在台南住家写信,内容提及“如果颜清标不辞镇澜宫董事长,颜莉敏不辞市议员,我将各送一颗‘庆记’给你(妳)们”,还说“你们颜家是恶霸,以恶制恶”等语。
陈男并伪签“黄清井”在信封上署名,写下颜莉敏服务处地址后寄出,后来经颜的服务处秘书2月7日收信拆封,再将内文告知颜莉敏、颜清标,2人知悉后均心生畏惧,认为有生危害于其等生命、身体安全,并委由秘书向清水分局报案。
检方讯时,陈男虽坦承客观事实,但辩称自己有思觉失调症,写这封信时头脑不是很清楚,并提出医疗诊断证明;法院开庭时问他为何要伪造“黄清井”名义寄恐吓信?陈则说,随便捏造的名字,用自己的名字会被查出来。
法院再问他,既然知道用自己名字会被查出来,显然也知行为会构成犯罪?行为时仍可以辨识自己会构成犯罪,陈均回答“是”。
法院认为,陈男显然知道自己行为触法,并要冒用他人名义规避追查,难认有因思觉失调而减低或丧失辨识其行为违法之能力,不依刑法第19条予以减刑或免刑。
法院考量,陈男冒名寄送恐吓信给颜清标、颜莉敏,及其犯后坦承等一切情状,因陈同时犯恐吓、伪造文书,2罪想像竞合,从重依伪造文书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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