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智坚是研究计画“共同作者”林锡耀:非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22-07-09 21:02:32
除了学术伦理外
中华大学的硕论还可能牵涉到违反采购法的问题
根据新闻来看
民进党秘书长林锡耀:“各位如果有读过研究所应该都清楚,接了研究计画,
其实都会找助理大家一起来参与,这个是常态,林智坚本来就是共同作者啊,
没有抄不抄的问题嘛。”
林智坚阵营也已澄清,在中华大学将研究完成后,著作财产权才会让给机关,
还原时间轴,林智坚6月26日已经口试完毕,交出论文,完整研究,
则是在7月5日才送交给竹科管理局。正面回击指控,
并静待司法调查、学校审核,不搅和政治泥巴战,拉低自己的选战格调。
这两段描述有很多问题 甚至说出这些言论的人反而没认真读研究所
而且也不懂政府采购法
1.这是竹科管理局的劳务委托案 并非一般研究补助
研究补助和衍生的研究可以用计画主持人或各子计画的主要研究人员当共同作者
但这是委外的委办调查
https://reurl.cc/b2Qg6o
这份采购合约已经在第14条写明
厂商履约结果涉及智慧财产权者:
厂商因履行契约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财产权全部于著作完成之同时
让与机关,厂商放弃行使著作人格权。厂商保障对其人员因履行契约
所完成之著作,与其人员约定以厂商为著作人,享有著作财产权及著
作人格权。
意思是这份调查中因履行契约所完成的所有著作先会归于厂商然后让与机关
完成的当下 著作财产权和人格权都会归属于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
无法以团队名义发表同样的调查内容
(但数据是可以合理用在别的研究架构上 本分契约未明写需保密
不过调查报告的缘起 建议 讨论涉及资讯解读的部分就不可以擅自使用
要使用也得在公部门取得著作权后
主张学术使用并且合理引用才行)
2.高度违反采购契约可能性
上面合约中规范 厂商(中华大学)其人员完成的著作
应该"同时"让与机关
所以林智坚在6月26日口试完毕交出完整研究后
中华大学才在7月5日交给竹科管理局
因为论文和报告高度相似 所以会产生违约的可能性
另外也有可能中华大学涉及恶意欺瞒管理局
用在校学生的硕士论文充当期末报告书稍作修改交付
非投标单位自行调查撰写报告
那么就会符合采购法101条
四、以虚伪不实之文件投标、订约或履约,情节重大者。
也可能违反采购法65条
1.得标厂商应自行履行工程、劳务契约,不得转包。
2.前项所称转包,指将原契约中应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厂商代为履行。
3.厂商履行财物契约,其需经一定履约过程,非以现成财物供应者,准用前二项规定。
如果如此 中华大学应该被调查 甚至列为政府采购拒绝往来对象
3.最大的盲点 标案的名称
这点很意外这几天几乎没有人提到
但也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科学工业管理局的采购标案名称就是
“以TCSI模式评估新竹科学园区之民众满意度”
也就是说指定要做这调查报告的单位
应该是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 (所以才会用四十多万委外)
这题目不是调查团队提出(中华大学) 也不是研究生想出的题目
而硕士论文的题目应该要是研究生自己提出的
https://reurl.cc/6ZoMKd
怎么会是去拿标案的案名当论文题目?
除非是违反采购法甚至是有图利的情况下
让机关的主管指定特定的题目作为采购名称
这样可以用公家的预算来执行自己的研究
如果是如此 那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人员刑责只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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