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陆学历采认办法修正 仅写论文取得博士

楼主: mongi (大体老尸)   2022-07-09 1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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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 许维宁
3.完整新闻标题:
大陆学历采认办法修正 仅写论文取得博士台湾不采认
4.完整新闻内文:
2022-07-09 11:01 联合报 记者许维宁/台北即时报导
教育部修正“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于第9条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学历“不采认
”状况新增数个样态,如未经教育部核定便在台湾设立分校、分部或委托机构在台招生所
授予的学历,或远距教学超过毕业总学分二分之一,以及未经注册入学及修业,仅靠“论
文著作”便取得博士学位,我方均不予采认。
教育部修正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并新增数个学历不采认样态。其中第9条叙明,大陆
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学历采认,应以认可名册内所列者为限,但新增,若台湾学生就读于
名册中核可的大学,但未经注册入学和修业,仅以“论文著作”就取得博士学位,即便陆
方授予学位,台湾也不会采认,要求学生一定要注册并入学。
本次采认办法修正也新增,若大陆学校未经教育部核定,就于台湾设立分校、分部、学位
专班或委托机构在台招生授课,教育部亦不采认其授予的学历。
再者,近年受到疫情影响或便民考量,大陆大学亦会开办远距教学课程,过去若采函授、
远距教学方式取得的大陆学校学历我方不予承认,但本次修正为,若远距教学课程学分数
超过毕业总学分数二分之一,才会不予采认;反之,若学生采用远距教学只要学分未达二
分之一,教育部就会采认,但以函授方式取得的学位仍列为不采认样态。
另外,本次办法修正后也规范,大陆授予的荣誉、名誉博士教育部同样列为不采认,在于
荣誉学位不属于正规学位,因此我方不予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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